河北:《节水条例》7月施行 “节约用水”走上法治化轨道

2021年05月30日10:35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人民网石家庄5月30日电 (林福盛)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节水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节约用水”将走上法治化轨道。

据了解,河北省属于缺水省份,是华北地区地下水“大漏斗”的重点治理区域。在水资源紧缺的同时,公众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用水浪费等现象仍然十分严重,节水工作基础薄弱、节水内生动力不足、水资源刚性约束不强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此,制定出台节约用水条例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介绍说:“节水既要靠政策手段、市场手段,还要靠法治手段。为进一步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河北省认真总结节水工作经验做法,运用法治手段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对于强化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据介绍,《节水条例》共九章七十三条,包括用水管理、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激励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节水条例》坚持把“节水优先”、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贯穿于水资源取用全过程、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各领域。

马桂旺说,《节水条例》的设计思路是抓“两头一面”。“两头”中一个是源头,从水额分配、水资源配置抓起;另一头是“水龙头”,支持鼓励使用节水器具,农业节水到田间地头。“一面”就是节约用水涉及全社会各个方面,这个“面”是全方位全覆盖的,体现了条例的“宽度”。

据介绍,河北围绕新颁布的《节水条例》内容,加快建立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推进水资源监控信息化系统建设。同时,狠抓农业节水增效,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补齐灌区灌排工程基础设施短板;科学确定灌溉定额,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落实节水农艺措施,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实现农业节水降耗、提质增效。

此外,河北调整高耗水行业布局,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区严格控制高耗水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技术改造。

“《节水条例》明确规定加大对节水的财政投入力度,同时规定了节水奖励、金融支持、科技支撑等多项激励措施;规定建立健全水权、水价调节机制,通过加强初始水权确权、用水权交易管理、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定额累进加价形成机制等,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激发公众节水内生动力。”马桂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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