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协:三次无故缺席全会将被“劝退”

2020年12月04日09:24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三次无故缺席全会将被“劝退”

履职有了“硬杠杠”,河北省政协出台意见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

三次无故缺席全会将被“劝退”

开会无故缺席、不积极参加履职活动的“任性”政协委员将退出履职舞台。日前,河北省政协十二届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委员提高履职本领、联系界别群众、履职服务管理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范。据悉,该《意见》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意见》明确了强化政治责任,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落实好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团结引导界别群众等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主要内容。要求政协委员自觉提高政治把握、协商议政、调查研究、合作共事等履职尽责本领,加强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创新联系群众途径、面向社会传播共识、增强群众工作针对性。

《意见》提出,每位委员每届至少参加1次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委员移动履职平台等自主学习,熟练掌握政协基本知识、重要原则和工作规则。

《意见》要求,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和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制度,每年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委员个人和有关部门通报,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同时,建立健全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委员履职评价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委员以适当形式予以鼓励。

《意见》提出,无特殊情况,委员届内2次不出席全体会议,对其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3次不出席全体会议,按程序劝其辞去委员资格;常务委员届内3次不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其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针对1年内、连续2年、连续3年没有同界别群众开展专题谈心谈话的委员,分别进行书面提醒、约谈和按程序劝其辞去委员资格。无特殊情况,委员5年内没有参加学习培训的,记入委员履职档案,并按程序向有关方面建议不再继续提名政协委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无任何履职行为的委员,以书面或约谈形式提醒。

此外,《意见》还对做好委员服务保障工作作出了规范。《意见》提出,要丰富履职平台渠道,建立健全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等机制,定期向港澳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建立网上政策资料数据库,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记者高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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