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启动

2020年09月16日09:23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启动

  将禁止销售民用散煤,严格控制工业散煤销售网点数量

  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获悉,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全面加强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各环节监管,严查严打违法违规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确保劣质散煤管控取得扎实成效。

  行动中,全市将禁止销售民用散煤,严格控制工业散煤销售网点数量,深度清理整顿现有工业散煤经营网点;严格销售环节监管,“禁燃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依法查处劣质散煤销售和无照经营网点,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违规行为,全市散煤销售网点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强运输通道管理,煤炭运输车辆通行运煤专用通道线路比例达到90%。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散煤行为,燃煤使用单位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坚决取缔外来煤洗选,保障洁净煤兜底保供。加强散煤网点监管,加大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力度,从严管控新增散煤销售网点,凡不符合散煤经营网点布局规划的,一律不批准设立。对无照违法经营散煤的网点,严厉打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督促散煤、型煤经营销售网点切实履责,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采购、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发生。

  严密开展散煤清查。各县(市、区)开展散煤入户清查行动,对农村居民储煤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建立健全排查台账和整改台账,9月底前完成入户排查工作;对农村居民已储存的散煤,根据本地区实际采取回收、置换等措施。

  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建立燃煤使用单位主体台账、监管台账及“煤炭质量检验报告”专管档案,加大对燃煤使用单位散煤质量监管力度。严格燃煤质量抽检、燃煤储存管理,严格劣质煤处置环节管理。处置点符合交通便捷、防护安全、数量和布局合理、场地面积满足需求等条件。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查扣、没收的劣质散煤一律交由当地发改部门,依法妥善处理。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