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6月21日将发放消费券1.1亿

2020年06月18日20:01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图为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石家庄6月18日电 (祝龙超)“所有在石人员和外地来石消费人员均可领取。”“凡是在我市登记注册,有线下实体店的,符合四大类别范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报名参加活动。”“1亿元普惠型消费券由阿里巴巴(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两大平台发放。”

今天下午,石家庄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6月21日在全市发放“石家庄消费券”1.1亿元。其中,普惠型消费券1亿元,定向型消费券1000万元。带动各商业平台、商户匹配优惠额度4-5亿元左右。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自行发放。

“发放‘石家庄消费券’是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加快促进消费回补、推动商贸业健康发展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魏战路说,“此次发放消费券活动,借鉴了外地经验,与阿里巴巴、中国银联等大型专业平台合作,保证了发放的公平、公开和安全性。”

据魏战路介绍,“石家庄消费券”分普惠型消费券和定向型消费券。普惠型消费券包含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等四大类。定向型消费券面向工会会员定向发放消费券。发放区域为石家庄市域。所有在石人员和外地来石消费人员均可领取。

根据安排,1亿元普惠型消费券由阿里巴巴(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两大平台发放。其中,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发放商场类消费券5000万元,超市(便利店)消费券2000万元,餐饮消费券1000万元。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汽车消费券2000万元。1000万元定向型消费券由市总工会按照相关要求,统筹引导各级工会提前向职工、会员发放。

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分两期发放,汽车消费券一次性发放。

除市政府发放的1.1亿外,石家庄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发放金额,可重点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倾斜。

“石家庄消费券”发放活动于6月21日9点开始至7月30日24点结束。第一期于6月21日9点发放,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点;第二期于7月4日20点发放,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24点。汽车消费券于6月21日9点发放,领取截止时间为7月30日,核销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发布会上,魏战路介绍了“石家庄消费券”的领取及使用规则。

消费券面额。商场消费券设置50元券、100元券、150元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设置10元券、20元券;餐饮消费券设置20元券、40元券、80元券;汽车消费券为加油劵,金额设置500元、1000元、2000元。购买符合要求的车辆都能抽到一张汽车消费券,抽完为止。

领取方法。消费券发放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消费者可在支付宝页面同时领取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券。使用说明具体查看“支付宝首页-卡包-石家庄市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在云闪付APP领取。

核销要求。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按照1﹕4的比例配套使用,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4倍及以上才能核销,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将收回。汽车消费劵须在指定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进行消费。结算时使用云闪付APP选择消费券,自动扣除核销。

据了解此次消费券发放企业商户参与范围广泛。凡是在石家庄市登记注册,有线下实体店的,符合四大类别范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报名参加活动(餐饮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线下实体店)。参与企业由平台公司按标准要求圈定,商户可在平台查询,其它商户也可按要求在平台进行登记报名。

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将加大打击弄虚作假、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详细情况可到支付宝平台和庄尚商务公众号查询。

(责编:祝龙超、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