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區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政策

2021年04月20日08:35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石家庄市區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政策

石家庄市區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政策

外來務工人員資格認定標准放寬

4月14日,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公共租賃住房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公共租賃住房審核流程進行優化,進一步簡化申請、審核材料,規范住房保障管理,解決群眾實際困難。

在申請資格方面,新政策將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具有城區(不包含市內四區)常住戶口滿一年或持有主城區居住証滿6個月”,調整為“申請人具有城區(不包含市內四區)常住戶口或持有主城區居住証,且在主城區實際居住”。其中,城區包括長安區、裕華區、橋西區、新華區、高新區、藁城區、鹿泉區、欒城區、井陘礦區、循環化工園區﹔主城區包括長安區、裕華區、橋西區、新華區、高新區﹔市內四區為長安區、裕華區、橋西區、新華區。

在簡化申請流程方面,新政策將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請審核程序中的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審核環節取消,調整為經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減少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請審核時間。

在簡化申請資料方面,申請家庭不再需要提供養老保險和婚姻狀況証明資料,相關情況可通過省住建廳信息聯審聯查系統進行數據比對核實。(記者宋平 通訊員趙峰)

(責編:方童、祝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