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開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

2021年02月13日08:06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河北開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3月1日起

河北開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

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著力解決企業反映的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有限、公告時間過長、登記流程容錯率低等問題,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同意擴大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地域范圍批復》,同意在河北省開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

2月7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決定自3月1日起,在全省開展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

試點實施方案從六個方面制定改革措施,創新登記方式,優化登記流程,提高注銷登記效率,最大限度方便企業辦事。堅持誠信推定、背信嚴懲,強化企業的誠信義務和法律責任,防范企業惡意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逃避債務,切實保障交易安全。

擴大適用范圍。允許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類企業分支機構,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參照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

壓縮公告時間。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由45個自然日壓縮為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上向社會公示20個自然日。人民法院裁定強制清算終結或裁定宣告破產的,無須經過本公告程序。

建立容錯機制。除“涉及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等特殊情形外,對“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採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等因企業存在異常狀態而被終止簡易注銷,待異常情形、不適用狀態消失后,允許企業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注銷登記。

簡化注銷材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簡易注銷的,隻需提交《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全體發起人承諾書》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分支機構申請簡易注銷的,提交《分公司、分支機構簡易注銷登記申請書》、營業執照正、副本即可,不需要公告,不再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証明、隸屬企業依法作出的決議決定、企業法人的登記機關出具的撤銷分支機構核轉函等材料。

強化業務協同。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發布簡易注銷公告后,系統同步將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相關信息推送至同級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推送至同級外資主管部門,實行各部門簡易注銷業務“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強化各部門業務協同,強化控制風險。

明確救濟途徑。明確“登記機關接受稅務、企業債權人等有關第三人對企業以未開業或者無債權債務理由申請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申請登記的異議”“向登記機關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事實,惡意利用企業簡易注銷程序取得注銷登記”的救濟途徑和方法,切實保障交易安全。(記者馬彥銘)

(責編:李哲、祝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