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人民醫院、新樂市中醫院新冠肺炎疫情院感防控不力被通報

2021年01月19日14:46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人民網石家庄1月19日電 近期,河北省石家庄市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在疫情應對工作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人民醫院、新樂市中醫院均發生了醫務人員、住院患者以及陪護、護工等確診新冠肺炎的情況。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對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人民醫院、新樂市中醫院新冠肺炎疫情院感防控不力發出通報。

通報顯示,2021年1月1日,藁城人民醫院心內科一患者的陪護出現干咳症狀,3日行核酸檢測,4日核酸檢測結果陽性。醫院隨即採取了封控心內科、開展全員核酸篩查、安排大量住院患者出院等措施。經國家、省聯合調查組調查,截至1月14日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病例數據庫中共有8例與該院有關聯。

1月2日,一患者因急性腦血管病至新樂市中醫院就診,3日核酸檢測結果陽性,並成為該院首例確診病例。9日,陸續發現有醫生、護士、陪護人員等核酸結果陽性。截至1月11日,共累計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結果6例。

通報指出,這些現象暴露出三方面的問題。

一是醫院管理混亂,感控意識不強。藁城人民醫院和新樂市中醫院領導班子疫情防控職責履行不力,責任分工不清晰,部門、科室之間的聯動溝通不暢。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院感防控意識不強,培訓不到位,消毒隔離等標准預防措施執行不到位。對國家反復強調的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應檢盡檢”、及時回報核酸檢測結果、設置管理緩沖病房、嚴格陪護和探視管理等一系列要求落實不到位。

二是衛生健康部門監管責任缺失。醫院向當地上報陽性病例后,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未有效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疾控機構未能及時向醫院提供疫情防控的技術指導或支持。醫院未能在監督指導下,規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科學採取隔離管控措施、有效實施環境清潔消毒等一系列處置工作。特別是藁城人民醫院接到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反饋,其送至該中心復核的11例陽性樣本結果均為陰性后,未得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疾控機構的指導,僅憑自身理解加以應對,作出了解除心內科封控、分流患者等錯誤決定,增加了疫情防控壓力。

三是當地防控指揮部門未履行防控領導職責。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對醫療機構在疫情防控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發生感染事件的危害性認識不到位,領導責任不落實。未將轄區內醫療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納入整體疫情防控體系,對醫療機構在疫情防控和感染控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反應遲緩,未提供及時有力的領導和科學精准的專業指導。如藁城人民醫院在發現陽性病例后,1月5日-10日期間向區防控辦、區政府辦、區衛生健康局提交請示報告共8份,但均未獲得正式反饋,指揮部門領導責任嚴重缺失。

通報要求,各地必須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毫不放鬆做好冬春季防控工作,確保疫情不出現反彈。

通報全文如下:

關於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人民醫院、新樂市中醫院新冠肺炎疫情院感防控不力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近期,河北省石家庄市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在疫情應對工作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人民醫院、新樂市中醫院均發生了醫務人員、住院患者以及陪護、護工等確診新冠肺炎的情況,暴露出當地在落實醫療機構感染防控措施等方面工作不力,存在重大疫情傳播風險,給疫情防控造成嚴重不利影響。事情發生后,河北省和石家庄市已對相關人員問責。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石家庄市藁城人民醫院。2021年1月1日,藁城人民醫院心內科一患者的陪護出現干咳症狀,3日行核酸檢測,4日核酸檢測結果陽性。醫院隨即採取了封控心內科、開展全員核酸篩查、安排大量住院患者出院等措施。經國家、省聯合調查組調查,截至1月14日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病例數據庫中共有8例與該院有關聯。

調查組認為,雖暫不能確定此次事件屬於醫療機構感染,但在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過程中暴露出諸多問題,導致就診患者、醫務人員及社會公眾不同程度地暴露於感染風險。主要表現在:一是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未做到“應檢盡檢”,先入病區再做檢測的現象普遍。二是病區加床嚴重,其中神經內科兩個病區和心內科病區加床率均超過90%,嚴重違反防聚集規定。三是病區管理混亂,首例確診的陪護人員持其哥哥陪住証陪護,陪護和探視人員隨意出入病區,存在陪護人員隨意換人的情況。四是緩沖病室設置管理不規范,未做到單人單間收治。五是密切接觸人群劃定不准,出現確診病例的心內科僅封控不到3天時間,密接人員隨意到食堂、商店等公共場所活動,無法排除密接的醫務人員仍每天正常上下班。六是對有密切接觸史的住院患者,隻要間隔24小時連續兩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即解除隔離並允許出院,在5-10日安排心內科70名患者出院。

(二)新樂市中醫院。1月2日,一患者因急性腦血管病至新樂市中醫院就診,3日核酸檢測結果陽性,並成為該院首例確診病例。9日,陸續發現有醫生、護士、陪護人員等核酸結果陽性。截至1月11日,共累計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結果6例。

經國家、省、市聯合調查組調查認為,這是一起社區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將感染風險帶入醫院,醫院的感染控制措施存在缺陷而導致的醫療機構感染事件。主要有以下問題:一是急診患者未及時查驗核酸檢測結果,也沒有及時採樣送檢,而是直接將患者收入病區,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應檢盡檢”要求未有效落實。二是患者急診入院時,在無核酸檢測結果的情況下就被安置於病區普通雙人間,未按照要求設置使用緩沖病室。三是陪護人員數量多、不固定,隨意進出病區,多次到院外活動。四是首例患者確診后,流行病學調查不夠科學規范,密切接觸人員及其暴露風險等級的確定不准確。

此外,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感控專家在工作中發現,石家庄市有關區縣級醫療機構在感染防控相關政策要求的落實上普遍存在問題。藁城中西醫結合醫院162名住院患者有高達228名陪護,對陪護人員未進行嚴格管理﹔發熱門診核酸檢測結果報告時間過長,個別患者甚至長達16小時﹔發熱門診與血透病區、高壓氧、醫療廢物暫存點在同一幢小樓內,出入口相隔僅1米左右,存在生產安全和醫療安全等隱患。

二、暴露出的問題

(一)醫院管理混亂,感控意識不強。藁城人民醫院和新樂市中醫院領導班子疫情防控職責履行不力,責任分工不清晰,部門、科室之間的聯動溝通不暢。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院感防控意識不強,培訓不到位,消毒隔離等標准預防措施執行不到位。對國家反復強調的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應檢盡檢”、及時回報核酸檢測結果、設置管理緩沖病房、嚴格陪護和探視管理等一系列要求落實不到位。

(二)衛生健康部門監管責任缺失。醫院向當地上報陽性病例后,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未有效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疾控機構未能及時向醫院提供疫情防控的技術指導或支持。醫院未能在監督指導下,規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科學採取隔離管控措施、有效實施環境清潔消毒等一系列處置工作。特別是藁城人民醫院接到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反饋,其送至該中心復核的11例陽性樣本結果均為陰性后,未得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疾控機構的指導,僅憑自身理解加以應對,作出了解除心內科封控、分流患者等錯誤決定,增加了疫情防控壓力。

(三)當地防控指揮部門未履行防控領導職責。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對醫療機構在疫情防控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發生感染事件的危害性認識不到位,領導責任不落實。未將轄區內醫療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納入整體疫情防控體系,對醫療機構在疫情防控和感染控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反應遲緩,未提供及時有力的領導和科學精准的專業指導。如藁城人民醫院在發現陽性病例后,1月5日-10日期間向區防控辦、區政府辦、區衛生健康局提交請示報告共8份,但均未獲得正式反饋,指揮部門領導責任嚴重缺失。

三、下一步要求

近期發生的幾起院感防控不力事件,暴露出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特別是院感防控中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各地必須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毫不放鬆做好冬春季防控工作,確保疫情不出現反彈。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壓緊壓實四方責任。各地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嚴防針尖大的窟窿漏進斗大的風。進一步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的四方責任。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的領導,對醫療機構報告的疫情防控事項,特別是發現院內新冠肺炎感染病例后要及時加強指導,協調有關力量,第一時間做好隔離管控、密切接觸者排查、流行病學調查、醫療救治等工作。

(二)強化行業監管,開展院感防控督查。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院感防控。組織轄區內院感專家建立巡查制度,通過經常性、隨機性開展巡查,查找梳理風險隱患,建立問題台賬,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在春節前組織開展專門的院感防控督查,重點督查縣域內醫療機構。同時,更加重視農村地區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強院感防控、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等方面的監督指導。

(三)落實主體責任,嚴防發生院內感染。醫療機構要落實院感防控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院感防控的第一責任人。醫療機構全體工作人員要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敏感性,提高院感防控意識,掌握防控基本知識,落實國家關於院感防控的各項措施要求。要發揮醫聯體和醫共體牽頭單位的作用,牽頭單位負責醫聯體、醫共體內所有醫療機構的院感防控指導,對於診療量大、風險較高的醫療機構,要派出院感人員駐點監督指導。

請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於1月29日前將院感督查有關情況報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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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哲、祝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