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發布交通管控“七項禁止”措施

2021年01月19日08:54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我省發布交通管控“七項禁止”措施

力保疫情防控期間應急和生活保供車輛通行順暢

河北省發布交通管控“七項禁止”措施

日前,河北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實行疫情防控期間道路交通管控“七項禁止”措施的通知》,明確道路交通管控禁止採取的措施,確保全省道路安全暢通,為全省抗擊疫情提供順暢交通保障,強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通知明確,禁止以硬隔離方式阻斷國省道路、高速公路。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確保本行政區域內國省道路、高速公路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挖溝、堆土、設置路障等方式,阻斷國省道路、高速公路。已採取硬隔離方式阻斷的,要立即予以撤除。

禁止在國省道路市、縣交界處重復設站檢查。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在行政區域交界處設置檢查站點的,要主動與毗鄰地區協調溝通,實行聯勤聯動,做到同一方向隻設置一個檢查站點。對重復設站檢查的,要立即進行撤並整合。

禁止對低風險地區車輛進行雙向勸返。各檢查站點特別是環省、市界檢查站點,對來自低風險地區且符合防疫安全要求的車輛,要保証順暢通行。仍在實施雙向勸返的,要立即調整。

禁止阻塞高速公路出站口車輛通行。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在高速公路出站口進行檢疫檢查的,要科學劃定待檢區域。車流量較大時,及時增加人員、設備,增設檢查車道,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因檢疫檢查造成車輛擁堵至高速公路主線。

禁止要求應急物資運輸和民生保障車輛辦理本地通行証件。各檢查站點要確保持有全國統一《進出河北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証》車輛順暢通行,不得要求辦理本地通行証件,保証一証暢通,不受阻攔。對未持証但經核實確屬應急物資運輸和民生保障車輛的,要主動幫助辦理。

禁止阻礙應急物資運輸和民生保障車輛通行。各檢查站點要設置專用檢查通道,並通過設置護欄、施劃標線、設置提示牌、安排人員指引等方式,開辟專門通行車道,在符合防疫安全要求的情況下,確保應急物資運輸和民生保障車輛優先快捷通過。

禁止車輛防疫檢查措施層層加碼。各檢查站點要嚴格執行省防疫指揮部門有關檢疫檢查政策規定,做到一次停車、同步檢查、順利通過。不得隨意採取不給車輛加油、限制司乘人員離車等不合理管控措施。(通訊員於世強 記者崔叢叢)

(責編:李哲、祝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