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曝光9起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典型違法案件

2020年12月07日14:05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人民網石家庄12月7日電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了2020年第11批9起典型違法案件,進一步發揮典型違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強市場主體的守法意識,維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市場秩序。據了解,自2019年4月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立違法行為曝光長效機制以來,每月曝光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典型違法案件,截至目前,已分20批曝光典型違法案件226起。

此次通報的9起典型違法案件分別是:

一、承德優勝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未辦理施工許可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企業在灤平縣建設的灤平縣第四中學遷建項目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証,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的規定。依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12條、第15條的規定,灤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於大偉作出罰款1800元的行政處罰。

二、承德安博勞特成品油銷售有限公司未辦理施工許可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企業在寬城滿族自治縣建設的大塊地加油站項目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証,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法》第7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的規定。根據《建筑法》第64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12條、第15條規定,寬城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23944.3元的行政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福同作出罰款2394.43元的行政處罰。

三、張家口市金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辦理施工許可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企業在張家口市建設的悅瀾灣小區二期商業3#樓加建部分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証,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法》第7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2條、第3條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7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12條、第15條的規定,張家口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19184.1元的行政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孫時友作出罰款1438.81元的行政處罰。

四、廣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揚塵污染案

該企業在唐山市建設的唐山富力十號項目中,施工現場未採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其行為違反了《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38條的規定。依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84條的規定,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7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秦皇島慶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開發區第一分公司違規提供經紀服務案

該企業在秦皇島市學府家園16棟2單元2303號房屋的買賣中違規提供經紀服務,其行為違反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20條、第25條的規定。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33條、第37條的規定,秦皇島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廊坊市重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擅自砍伐城市樹木案

該企業在唐山市建設北路施工時,未經許可擅自砍伐綠地內樹木,共計237棵,其行為違反了《唐山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20條的規定。依據《唐山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39條的規定,唐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346731元的行政處罰。

七、卓晟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未按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案

2020年6月18日,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承建的保定市安悅佳苑小區保障性住房項目施工現場存在應按照基坑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分層開挖分層支護,但是實際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問題,其行為已違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16條的規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34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証30日的行政處罰。

八、河北博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案

2020年6月12日,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承建的石家庄市益和小區1-9#樓及地下車庫項目存在1#樓頂層北側懸挑板模板支撐體系與外防護架大橫杆相連的問題,其行為已違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16條的規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34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証30日的行政處罰。

九、泰華錦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案

2020年8月4日,河北省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暗查暗訪發現,該企業在衡水市武強縣泰華廣場10#項目施工中,存在基坑降水工程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但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違法行為,已違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10條的規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32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証30日的行政處罰。(楊文娟、陳鵬) 

(責編:李哲、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