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2020年11月28日09:44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在石家庄召開,會期5天。建議會議議程為:

一、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河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

三、審查河北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批准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四、審查河北省2020年省本級預算及省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21年省本級預算及省總預算草案,批准2020年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21年省本級預算

五、審議《白洋澱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草案)》

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七、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八、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九、選舉事項

十、其他事項

如因工作需要調整會議召開時間,授權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出決定。

(責編:何雪薇、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