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在石家庄召開,會期5天。建議會議議程為:
一、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河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
三、審查河北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批准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四、審查河北省2020年省本級預算及省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21年省本級預算及省總預算草案,批准2020年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21年省本級預算
五、審議《白洋澱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草案)》
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七、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八、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九、選舉事項
十、其他事項
如因工作需要調整會議召開時間,授權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