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29條措施支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

2020年08月04日16:55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人民網石家庄8月4日電 (楊文娟)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規模化推廣、容積率獎勵、提前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証、備案價上浮、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等八個方面,明確29條措施支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

規模化推廣 市縣要全部開展建設

《通知》提出,河北各市、縣要全部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建設,加快形成規模化推廣格局。2020年和2021年,石家庄、保定、唐山市每年分別新開工建設8萬平方米、20萬平方米,其他設區的市每年分別新開工建設3萬平方米、12萬平方米,定州、辛集市2021年分別新開工建設2萬平方米。2022-2025年每年以不低於10%的速度遞增。到2025年,河北省竣工和在建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積合計要達到1340萬平方米以上。

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辦公、學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設的公租房、專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則上按照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標准規劃、建設和運行。在城市新區、功能園區等區域規劃建設中,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要達到50%以上,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達到30%以上。鼓勵既有建筑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化改造。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個人自建住宅等建筑按照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標准進行建設。鼓勵、引導已取得土地、規劃等手續,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改建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並享受通知中的優惠政策。

多種激勵政策 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備案價可上浮

《通知》規定,在辦理規劃審批(或驗收)時,對於採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設的項目,因牆體保溫等技術增加的建筑面積,按其地上建筑面積9%以內給予獎勵,獎勵的建筑面積不計入項目容積率核算。具體獎勵面積比例由各市政府確定。

不預留集中供熱設施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不收取供熱設施管網工程建設費﹔已經預留集中供熱設施但未使用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不收取房屋供熱空置費。

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在辦理商品房價格備案時,指導價格可適當上浮,比例不超過30%。採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建造的項目,可調低預售資金重點監管比例(數額)。採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建造的單體建筑,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証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施工許可証,預售樓棟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和工程形象進度達到正負零,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証》。

將符合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條件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項目列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與揚塵管控措施到位、施工機械尾氣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可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施工工地應按照國家要求停止相關建設工序。

利用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建筑節能補助)專項資金,對單個項目(以立項批准文件為准)建筑面積不低於2萬平方米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給予資金補助。補助標准在目前的每平方米不超過400元的基礎上,隨著技術提高、成本降低、規模擴大,逐步降低補助標准至每平方米不超過200元。

保障土地供應 專項資金優先用於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設

河北各市要統籌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節余指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節余指標,保障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重點項目用地。單宗土地面積達到100畝的出讓、劃撥居住建筑地塊或總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項目,在規劃條件中明確應建設不低於10%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

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優先用於“一區三基地”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對高性能門窗、環境一體機、保溫系統、專用特種材料等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專有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採取適當形式給予重點傾斜﹔支持提升設計、建造、運維等全產業鏈發展質量。

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在優秀設計評選、工程評優、新技術示范認定等方面優先考慮,相關信息作為參建單位良好行為信息錄入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

另外,河北對符合規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投放到超低能耗建筑和綠色建筑領域中小企業的創新信貸產品,省級財政按不超過季度平均貸款余額3‰標准給予直接獎勵。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達到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准的新建被動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貸款額度上浮5%-20%,具體上浮比例由設區的市確定。鼓勵龍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高等學校現有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和綠色建筑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培養專業管理人才和產業技術人員,促進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

(責編:李哲、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