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辦法出台

確保“差評”100%整改反饋

2020年07月29日16:15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確保“差評”100%整改反饋

  日前,石家庄市出台《石家庄市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辦法》。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等級分為“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非常不滿意”5個等級,“不滿意”“非常不滿意”為“差評”。

  據了解,辦法適用於對石家庄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各類政務服務平台及其工作人員的評價。辦法提出,依托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暢通評價渠道,線上可通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監察系統、電話回訪等渠道開展評價,線下可通過實體大廳評價設備等方式進行評價。邊遠地區和基層服務點等暫不具備條件的,提供書面評價表格。

  辦法明確,要依托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平台,建立“差評”核實、整改、反饋機制,確保“差評”100%整改反饋。收到“差評”后,按照“誰辦理、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安排專人核實情況,對情況清楚、訴求合理的問題,立行立改﹔對情況復雜、一時難以解決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未能按時整改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說明原因,對企業或群眾做好解釋工作,經批准后延期整改,原則上延期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對缺乏法定依據的,做好解釋說明。(記者吳培源)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