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7類人員將獲就業幫扶

2020年07月21日09:52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雄安新區7類人員將獲就業幫扶

  7類人員包括:城鎮“4050”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中成員、高校畢業生、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業人員、失地又失業的農民家庭成員、殘疾失業人員和復轉軍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處於失業狀態的復轉軍人)

  日前,雄安新區出台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通過社會保險補貼、創業幫扶、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等舉措,對城鎮“4050”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中成員、高校畢業生等7類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就業幫扶。

  扶持政策提出的就業困難人員是指新區戶籍(含在新區辦理居住証的常住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或其他城鄉勞動者。

  城鎮“4050”人員是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以上,就業轉失業人員或受管控政策影響撤並、搬遷、關停而失業的人員。

  城鎮零就業家庭中成員是指城鎮家庭中,所有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無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5年內、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含民辦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未就業畢業生。

  就業困難人員還包括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業人員、失地又失業的農民家庭成員、殘疾失業人員和復轉軍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處於失業狀態的復轉軍人)。

  據介紹,雄安新區將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辦理就業登記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具體標准為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初次創辦小微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並登記就業,且租用經營場地或店鋪的,自創業之日起3年內,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費用給予補貼。

  此外,雄安新區還制定了針對征遷區域人員的就業扶持政策。對吸納新區征遷勞動力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可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准給予吸納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記者張偉亞)

(責編:祝龍超、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