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打造“阳光餐饮”建设单位30家
沧州每个县(市、区)创建2至3家省级校园标准化食堂
督促沧州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在其经营场所、网站和网络订餐平台经营活动主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主要食品原料采购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
3月25日,记者从沧州市2021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沧州市将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提升工程,着重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阳光餐饮”建设和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工作,将打造“阳光餐饮”建设单位30家,每个县(市、区)创建2至3家省级校园标准化食堂。
大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督促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在其经营场所、网站和网络订餐平台经营活动主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主要食品原料采购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让人民群众明白消费。
全面实现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引导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进“明厨亮灶”。通过改造建设透明玻璃隔断墙、隔断窗或者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采取厨房操作网上全程公开形式,使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及备餐、分餐场所等重点场所公开可视。消费者可以对每个餐饮单位进行实时查看,加以监督,发挥社会共治,促使餐饮单位实现自管自律。
提高河北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录入质量,按照省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追溯平台入网率。对已入网单位要按照要求,应录尽录,提高信息录入质量。
加快建设餐饮行业公众评价系统,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积极引导消费者在网上广泛参与对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环境、食品安全状况、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形成餐饮服务单位社会评价信息。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分餐、配送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严厉查处校园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监管职责,按照“双随机”检查的原则,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操作过程全梳理、重点环节不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存在问题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不断提升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具清洗消毒效果、加工制作环境等进行检验检测。(记者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