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021年01月21日20:26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人民网石家庄1月21日电 (杨文娟)1月21日,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通知,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月22日起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邯郸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对此,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21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中,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同时,要求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火电企业加大脱硫脱硝剂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市政府对工业企业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

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市政府对施工工地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通知还要求,对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另外,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要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责编:方童、祝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