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协同发展 京津冀三地人社部门推出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2021年01月05日16:20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人民网石家庄1月5日电 (田巧梅)为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推进京津冀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率先推出了《京津冀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用人单位版)》(以下简称《参考文本》)。

据了解,这是继2018年12月三地联合发布《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后,出台的又一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本。此次推出的《参考文本》内容涉及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等多方面,共分为十二章、45条,在法定内容的基础上,做实了兜底性、保护性条款。

《参考文本》要求,在突发事件面前,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就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劳动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时开展协商,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协商出办法、协商出共识。

《参考文本》明确了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应落实国家和京津冀三地的政策,打破区域壁垒,平等地对待职工在不同地区通过合法、合规方式取得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资格,优化人才在京津冀三地的配置和流动。同时,《参考文本》提出,当用人单位遇到生产经营困难时,为防范、化解裁减人员风险,双方可通过平等协商,进一步采取适度调整职工工资水平、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稳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参考文本》还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积极对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的相关政策,或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活动再就业。

此外,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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