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加大税费减免力度 持续优化准入环境

2020年12月15日08:58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加大税费减免力度 持续优化准入环境

沧州出台措施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加大税费减免力度 持续优化准入环境

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等优惠政策

日前,《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从疏解资金压力、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主体活力等方面制定措施,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破解当前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疏解资金压力。加大税费减免落实力度,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等优惠政策。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展览服务、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租户减免或延期收取房租,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给予补贴。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相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困难减免。

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线上线下相结合帮助企业招聘紧缺用工和急需人才,引导有需求企业“共享用工”。2021年6月底前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库,并逐步导入历史数据,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缴费2/3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提高能源要素保障水平,完善《沧州市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保供次序。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准入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以上。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利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一日办结,鼓励各县(市、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各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实施“柔性执法”。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对申请信用修复且符合规定的企业,审核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信用修复后联合惩戒措施同步取消。对重点行业开展绩效分级评价,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

激发主体活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落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行动计划。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服务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等前提下,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便民经营场所、便民市场、集贸市场等,支持利用路边、街角、生活小区空地摆摊设点。对于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证的便民劳务等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减免收取费用。(记者戴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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