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7月23日电 从河北省税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完成的2020年纳税信用评价,河北省共有129.88万户企业纳税人参加,评出A级6.22万户,B级56.26万户,M级53.72万户,C级1.19万户,D级12.5万户。
评价结果显示,今年河北省评出A级纳税人6.22万户,占评价户数的4.79%,比去年增加3万户,增长93.17%;B级56.26万户,占评价户数的43.32%,比去年增加10.66万户,增长23.38%。M级纳税人53.72万户,占评价户数的41.36%,比去年增加5.85万户,增长12.22%;C级纳税人1.19万户,占评价户数的0.92%,比去年减少2.34万户,降低66.29%;D级纳税人12.50万户,占评价户数的9.61%,比去年减少1.40万户,降低10.07%。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税务部门每年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
省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诚信纳税人占比大幅增加和C、D级纳税人大幅下降,说明我省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升,“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氛围已经形成。
在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中,河北省税务局针对疫情防控,结合全省实际,从培训辅导、信用修复、容缺办理、银税互动等多个方面对全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做出统一要求和部署,确保了信用评价工作按期完成。为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省税务局出台办法,对于疫情期间发生或要修复的失信行为,将疫情正式解除之日作为计算修复期限的起始日期,避免因防控疫情导致纳税人无法及时纠正失信行为而错过修复时机。(祝龙超、骆晓辉、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