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不得通过教师组织学生或家长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2020年07月04日09:01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不得通过教师组织学生或家长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解决当前河北省中小学教师额外负担较重问题,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立足河北省实际提出12条具体措施。

  这12条具体措施包括: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审批报备制度;纠正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切实规范部署教育扶贫工作任务;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各类专项任务;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各项社会活动;避免多头重复开展教育调研统计;提升数据采集管理和信息化水平;严格限制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帮助教师专注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加强教师减负工作宣传督导力度;结合实际梳理各地具体减负事项。

  据介绍,若干措施中还列出了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围绕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报表填写工作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四个方面提出14条要求,包括三个“严禁”,严禁自行设置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禁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严禁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四个“不得”,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做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把政府部门、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学校或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通过教师组织学生或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六个“严格”,严格把控各类报表填写,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严格限制数据采集次数,严格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严格把关教师培训和各种竞赛活动,严格限制安排专任教师履行工作值班;一个“引导”,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记者桑珊、马利)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