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检察院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3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5096件,其中联系方式或通信地址明确、具备回复条件的20571件,做到“能回尽回”“应回尽回”,7日内回复率100%。截至目前,先后有13809件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满3个月答复期,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13713件,答复率为99.31%。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为落实好这一制度,省检察院先后制定《河北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理顺群众信访办理流程,明确程序回复及实体答复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首办责任制、信访工作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进建设具备信息化管理功能的集中处理来信室,规范信件交接程序,提升流转效率。今年1月,上线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全流程监控受理的每一件信访、每一个办理环节的录入、流转、跟踪督办和查询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件件有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2019年,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共化解信访积案2570多件,化解率达到99.92%。今年,又开展了清理化解信访“骨头案”攻坚专项活动,加大对重复信访重点积案、长期信访重点积案清理化解力度。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包联化解责任制,摸排出的240多件信访积案,全部由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领导干部包联化解。截至5月26日,240多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记者崔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