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

2020年06月02日16:24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人民网石家庄6月2日电 (朱鹏涛)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提出河北省将深入实施“三创四建”活动,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环节和时间,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重点设施深度治理项目受理行政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悉,若干措施提出,河北省将实行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加快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运行的,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现行国家和河北省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水泥、平板玻璃超低排放和锅炉排放标准实施后,按上述标准继续实施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

支持推进技术改造。对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和锅炉通过全流程深度治理达到超低排放项目,符合千项技改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的,支持其申报省级千项技改重点项目;符合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资金支持条件的,支持其申报有关专项资金。

实施差别化电价。依据《关于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等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8〕120号),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焦化、水泥、玻璃企业,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持。召开标准培训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交流会,印发超低排放改造典型案例和技术规范、指南,指导各地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严防建设简易低效环保治理设施。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燃煤电厂等企业,择优推荐其污染治理技术进入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支持推广应用。

实行领导干部分级包联帮扶。对列入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企业,建立领导干部分级包联责任制,健全包联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对接企业需求,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帮助企业加快治理进度。结合“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 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活动,送法规、送政策、送标准、送方案、送服务,推动生产绿色化、清洁化。

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差异化管理。对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评选国家A级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企业实施分级量化管控。

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并且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环保手续齐全、环保制度台账完善、环境管理规范、2019年以来无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执法监管正面清单,通过在线监测、远程执法抽查、无组织排放智能管控、分表计电(或企业分布式控制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无人机飞检、环境监测走航车等“非现场”手段加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

(责编:祝龙超、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