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链条推进药品领域改革 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2020年05月20日16:29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人民网石家庄5月20日电 (杨文娟)日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全链条推进药品领域改革,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促进合理用药。

《意见》提出,在加强药品采购配备管理方面,医疗机构要坚持临床需求导向,结合本机构疾病治疗特点,及时优化用药目录。严格遵循“一品两规”要求,突出国家基本药物主导地位,深入开展“1+X”用药模式。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遴选制定本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清单,即“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评估论证,制定“X”即非基本药物目录,优先选择国家和省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国家动态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不断优化用药目录,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

同时,今年12月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采购目录和采购药品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量药学专家参加,并加大药学专家意见权重。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统一负责本机构药品采购。公立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要求,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为由限制进院,影响中选药品供应保障。

在强化药品临床合理使用方面,2022年底前,医疗机构要建立覆盖药品采购、贮存、发放、调配、使用等全过程的监测系统,实现药品来源、去向可追溯。定期评估药品储备情况,完善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做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对易短缺药品应当保证2-3个月用量,85%以上药品库存周转率少于10-15天,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健全省、市、县三级药学质控网络,2021年底前,实现医院药学质控中心建设县级全覆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药物合理使用等指标纳入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薪酬、任免和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挂钩。

为积极拓展服务范围,《意见》提出,将启动实施“首席药师”进基层活动,做好上下级药品目录统一、处方点评指导等工作,开展群众用药咨询,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鼓励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大力开展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合理用药知识培训。

另外,在加强行业行为监管方面,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合理用药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合理用药考核。规范药品推广和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公立医疗机构药房不得承包、出租,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公立医疗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物流延伸服务的,应当按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向企业支付相关费用,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责编:祝龙超、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