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人为峰——赵恒书法浅析

2020年05月09日15:54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书法之道,“书”是常例,由“法”焕然。一个“法”字,道不尽千辛万苦,呕心沥血,积年累月,推陈出新。而书法家所致力的,全在“法”的臻于妙境。有鉴于赵恒善于思辨,这使他对书法规律的认识多了哲学的光芒,同时也促进了个人风格的形成和表达。以下,由六个切角入手,对赵恒的书法加以研析。

为情与为意。了解赵恒书法的企图,可知他是以理做基础,而偏重于性情抒发的。历史上,书家屡有情意之辨。重情者,“任情恣性”(蔡邕《笔论》),鼓荡生风;重意者,“沉密神彩”(同上),饶有韵味。二者在书写中的分别,如同孙过庭《书谱》对王羲之与王献之所做区隔:小王“鼓努为力,标置成体”;大王“志气和平,不激不厉”。比之绘画,则写意画,追求变形,生“气”勃然;写实画,契合对象,以“工”为主。赵恒5岁倾心书法,秉承家传,转益多师,练就童子功。数十年积累比较,形成了他的个人见解,其认为:唐楷最规范、最成熟,但成熟也意味着成长到了头,加之唐楷大家林立,彼此于法度上水火不容,要学成,只好守于一家,亦步亦趋。换句话说,就是书法的基本功不是楷书,但楷书是书法发展的最后结果,是当今最为实用性的字体。在书法欣赏与创作上,惟驾驭笔法、墨法、章法,才是书法艺术创作与欣赏的前提条件。而被目为“戍卒、徒隶,出之天籁”的秦汉竹木简,做为艺术朦胧时期人们在摸索中留下的一切形式要素,犹如“原始汤”,足以成为后来者从事创新的发展支点。榷之秦汉简,以隶书为规矩,而“隶变之后无象形”,遂稳定了其后汉字字体,自此开启楷书、行书、草书。赵恒立足秦汉简,不惟高古,比之碑刻的以刀法代笔法,更直接地告示了古人笔意,这顺理成章地成就了赵恒书法“心手达情”(王僧虔《笔意赞》)的烂漫。

为己与为人。赵恒书法,首先是要自己喜欢,他以为自己喜欢了别人才有可能喜欢,换句话说,就是说服了自己才能说服别人,先为自己后为别人,最终才能服务社会。中国文化原生于自然经济时代,具有“自给自足”的特点。一部《论语》,说的就是怎样从自我出发来认识和融入社会,孔子明言“学问是为己之道”,不像现在的人们,通过为别人做学问来落实“稻梁谋”;文人四艺之“琴棋书画”亦然,皆着眼于君子消遣自娱、自我修养,而不会表演炫耀。但说到底,孔子还是要“推己及人”以成“仁”的。赵恒书法推己及人,为己更为人,明确规避“为艺术而艺术”,因为“为艺术而艺术”的结果只能是陷入狭隘,沦落为“为艺术家自己而艺术”。好的艺术,需要让人感觉既“好看”又“有用”——“好看”是因为美,能使人产生愉悦;“有用”有两个着眼点,一是让人能看懂,没人能懂再好的东西也白搭;二是有意义,赋予艺术作品以认识意义。

为技与为艺。赵恒于书法,倾注了持久的大力气。他以为离开功力与技法,艺术无从谈起。艺术所追求的目的是美,然而艺术实现美的手段却是技术性活动。需要指出的是:技术是一种不断积累的过程,所注重的是形的质;而美却排斥积累性,所注重的是形的新。新不一定等于美,但是美必须新。即便是古旧艺术作品,若没有时间变化的印迹,不能切入时人的需要,也难以言美。新是不可重复的,作为艺术的书法,必然要求一书有一书的个性和情趣。真正的艺术并不源于必然性,而是源于偶然性,就像天才、灵感一般,都是由不可预测的契机作用的结果。由必然性生成的产品,只能像机器制造一样雷同。蔡邕在《九势》中曰“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书法以毛笔作书写工具,可以说为书法艺术的形成制造了不容忽视的偶然性契机。细细领略赵恒书法作品,其笔锋的走势常有出人意料处。由书法的线性结构所决定,书法艺术的形式因素分为笔法、墨法、章法三部分。其中笔法是关键,而笔锋的运动形式是关键中的关键——平动、绞转、提按,形成了笔锋运动的枢机。

为旧与为新。核之赵恒的艺术观点和书法作品,他对新与旧的关系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旧与新,可以理解为传统与创新。中国有五千年悠久的文明历史,以汉字为符号的书卷汗牛充栋。从文化角度看,浏览经史子集每每令人发生浩叹:古人几乎把我们所有能想的事、要说的话,都想到说过了。而从甲骨文开始,下迄“真草隶篆行”无数碑帖,更是把书法所有的点、线、面都表现净尽了。那么,当代痴迷于书法艺术的人们还能做些什么?鉴赏赵恒书法,可以得出一种新的认识,即:创新不是无中生有,创新是对原有资源的重新排列组合。在前人做出充分的发现和开拓之后,今人创新,可以是提高自己选择和运用过往积累丰富经验的能力,更可以在意向的提升与强化上寻求突破。自古而今,仁人志士都愿为历史做出贡献,赵恒也憋足劲欲进入历史。历史,可不单指过去,也包括现在和将来。

为法与为道。赵恒书法,饶有道心。中国书法,在日本称书道。同一事物而有两种不同的名称,将之对比能给人一些启发。盖在日本人的理解中,“道为理之母,理为法之母”,书道,便凌空居于“形而上”。而中国人对道的理解格外尊崇,书法位列文艺范畴,乃一小技,尊卑不分为有教养的人不取。然而,书法又绝非“器”类(《易经》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否则便“君子不器”。说到底中国人是“以法致道”,法从于心依于理,必进乎道。此外,赵恒还善于追寻书法本源,他认为,唐楷源于晋书、晋书源于汉隶、汉隶源于大篆,反过来说,你临摹《兰亭序》而不懂汉隶,等于不知“骨”而只知“皮”,肯定不得要领。赵恒推重流传有400年之久的章草,喜爱艺术性极高的王铎草书,承上启下,逻辑清晰,仿如树有深根冠必繁茂。这就触及“道”的境界了。

为形与为神。汉字的字体是规范的,早自秦始皇“书同文”即加规定,由此可以说字体是固定的,是刻板的。但是,书体不同于字体,字体被要求不能变,书体却要求随意灵活。而书法生命力,最根本的一条是“法”必须活而不能死。赵恒书法契合石涛《画语录》所言:“我自用我法。”他从法入,还从法出;将从法入作为艺术表现的手段,将从法出做为艺术表现的目的。以赵恒临帖为例,他认为同一个帖,为临的像,比较低级;要这一次临跟下一次必须不一样,因为重点不一样。在赵恒笔下,体现了汉字本身所具有的无限组合、无限塑造的可能性,使书法作品在视觉效果上具备了一种目的、一种价值、一种艺术生命。概而言之,赵恒在处理形与神的关系上,有明显的倾向自然趋势。这是一种艺术的自觉,近于老子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要做到很难,不仅难在入乎规则、出乎规则,还要注意自然而不流于天真。

有句广告词说得好:“山高人为峰”。但是,要站到前人的肩膀上很难,而只有当后人做出自己时代的贡献后才能切实的更“高”。为此,让我们对赵恒书法艺术的创造性充满期待。

研析一位艺术家,首先离不开作品,因为艺术说到底要用作品说话;却又不能止步于作品,因为真要了解一件作品,尚需了解它的背景,不明所以就搞不清“它是谁”“它从哪里来”“它到哪里去”?老实说,笔者对书法家赵恒还所知不多,而做学问离不开知人论世。(邢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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