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十条措施扶持众创空间发展壮大

力争2022年新建众创空间100家以上

2020年05月02日09:03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邢台十条措施扶持众创空间发展壮大

  “对可提供每千平方米50个工位且大学生工位不少于20个、引育创客企业和创业团队在每千平方米3个以上的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经审核认定,给予5年补助,第一年每年150元/平方米,以后逐年递减25元,对每千平方米工位集聚每增加10个的,则每年增加10元/平方米的补助……”近日,邢台市科技部门负责人在市政务新闻发布会上,对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并施行的《关于进一步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十条意见》作了政策解读。据悉,2022年,该市将力争实现新建设众创空间100家以上。

  目前,该市已建成42家市级、12家省级和6家国家级众创空间,但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服务能力不足,发展水平仍待提升。

  为帮助已认定备案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降低社会及行政成本,提高建设质量、层次和创新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邢台市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推动提档升级、开展评价激励、鼓励开展创业辅导、完善创客企业培育机制、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推进创投基金建设、组建众创空间联盟、组织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建立容错机制等十方面,制定了促使众创空间不断发展壮大的优惠措施。市财政出资设立邢台创新创业天使投资基金。

  该市对获得国家备案、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至2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市级优秀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及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优秀项目,经审核认定后,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向众创空间征集到的全市性创业辅导活动项目,以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比例予以补助,最多5万元。每年按照众创空间联盟开展活动费用的50%对其给予补助,最多10万元。对使用河北省科技创新券的企业和团队,再给予不超过使用金额50%的财政补助。每培育一家“小升规”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企业,经审核认定,分别给予相关众创空间运营单位5万元、10万元和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记者黄清标)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