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实在是太方便了,领取电子发票后就可以直接开发票,再也不用跑大厅领取纸质票了,真是省心省力。”近日,高邑县纳税服务工作群中频频看到为电子发票点赞的聊天信息,道出了不少纳税人的心声。
2020年4月1日起,高邑县税务局全面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只需要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申领电子票段后便可直接开具发票,全程足不出户。
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电子盖章,实现了电子发票唯一性、不可抵赖性和防篡改等功能,以数字方式保存发票内容,纳税人之间使用邮箱、短信等网络途径就能实现电子发票的交付,且电子发票存有电子底账,不怕丢。
电子发票是“互联网+税务”的又一便民新举措,能有效解决纸质发票交付不便、保管难、印制成本等问题,进一步降低办税成本,提升“非接触式”办税体验。
据办税服务大厅负责人介绍,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一样,都是由税务局发放给纳税人,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统一防伪技术。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使用均与普通发票相同。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电子发票的推广使用,通过现有信息渠道、媒体网络等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对电子发票认知度和使用量。(韩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