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利明委员:将“医养结合”纳入医疗机构类别

2020年01月11日10: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原标题:代表委员声音|郝利明委员:将“医养结合”纳入医疗机构类别

  郝利明委员建议

  将“医养结合”纳入医疗机构类别

  “2017年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安宁疗护纳入医疗机构类别,有效改善了患者临终生活质量,维护了生命尊严。但是,安宁疗护只是‘医养结合’医疗机构业务范围的一小部分。”省政协委员、唐山利明医院董事长郝利明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我省“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应运而生,但因“医养结合”不属于医疗机构设置类别,设置时必须按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标准,设置标准不太符合实际。

  “目前,我省在‘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准入标准过高,尤其是新设立的‘医养结合’机构仍沿用上世纪90年代医疗机构设立标准。”郝利明委员说,诸如儿科、产科等与老年人毫无关系的科室仍是设立的刚性要求,原有医疗机构改成“医养结合”机构的,为应付年检,这类科室不得不保留,加大了医疗机构运行成本。

  郝利明委员建议,从实际情况和老年人需求出发,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制定省级“医养结合”准入、监管标准,将“医养结合”作为“其他诊疗机构”纳入医疗机构类别,促进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引导“医养结合”模式健康有序发展。(记者董琳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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