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3座省界收费站、2座省内主线站全部取消

2020年01月01日21:43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图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局长白军华。刘素莹 摄

人民网石家庄1月1日电 (杨文娟、刘素莹)据悉,2020年1月1日零时后,河北省43座省界收费站、2座省内主线站已全部取消,所有车辆可不停车、快捷地通行全国高速公路。

2019年12月31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还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进展进行了发布。据介绍,截至目前,全省1352套ETC门架系统建设、3697条ETC车道改造、1025条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建设,45座主线收费站正线收费设施拆除改造等工程建设任务全部提前完工。在系统联调联试工作中,并网安全检测、系统功能调试、合规性测试、关键设备测试、实车测试和基础数据确认等工作均已顺利完成。ETC发行突破了710万户,圆满完成交通运输部的发行任务。

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对河北省高速公路减免政策进行清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减免政策清理规范工作已全面完成。此外,12月16日,入口称重也已在全省顺利实施。

按照交通运输部总体部署,2020年1月1日零时,全国高速公路从既有收费模式统一切换为分段式计(收)费模式,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全国联网收费新系统将正式运行,同时新费率即将生效。

有别于现行“入口刷卡、出口收费”的封闭式收费模式,新的分段计(收)费模式是将高速公路按照相邻的互通立交,入、出口收费站划分为一个个独立的收费区间,各收费区间分别计算费额并收取通行费的模式。

依据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交通运输部对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重新划分了车型分类。调整后的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满足“两个确保”的要求,即: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分段式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99号)确定的计费规则进行计费,ETC计费精确到分,MTC计费精确到元。同时,客车收费标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将8座、9座小型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将减少通行费支出。

此外,从2020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通过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提前预约通行的方式,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继续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考虑到运输企业、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还需要逐步适应,按照《关于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9〕10号),暂定设置六个月的过渡期,即在2020年6月30日24时前,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

(责编:祝龙超、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