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京签署《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及反垄断、知识产权、价格、食品安全等4个领域的子协议,在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体系上迈出重要一步。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搭建“1+N”执法协作体系,即围绕1个框架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多个子领域、多个层次协作。框架协作机制确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应急响应等基础工作机制。
先期开展协作的4个子领域包括反垄断、知识产权、食品安全和价格。《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协议》对京津冀实行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以及对政策措施的抽查互查等方面做了要求。《价格执法协议》明确要逐步完善跨区域价格执法应急响应机制,遇到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第一时间组织联络,互相配合。《食品安全执法协议》细化了协查配合、检验绿色通道等内容。
据介绍,搭建“1+N”执法协作体系是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共同维护区域一流竞争环境、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协作机制创新、执法力量协同、情报信息共享、资源数据开放的新探索;是应对市场违法行为跨区域、网络化、全链条趋势,强化系统打击、源头打击、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的具体行动。(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