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河北省将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2021年05月28日08:49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河北省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朱鹏涛摄

人民网石家庄5月28日电 (朱鹏涛)27日,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6月1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合并申报对原有分税种申报表和数据项进行“并、减、优”后,形成了新的报表体系,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10个税种申报表有机统一到一张报表上。

河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炳玉表示,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优化了办税流程;将原来申报表单在数量上由35张减少到11张,数据项减少了204项,减轻了纳税人填报负担;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做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大幅提高了办税效率。

据介绍,财产和行为税相关10个税种纳税申报合并后,用一张新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就可以完成不同属期、不同税源信息的10个税种的申报。纳税申报时,各税统一采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它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

值得纳税人注意的是,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

据介绍,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一次性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合并申报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没有影响。”河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陈震介绍,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以继续使用。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同时,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此外,城市建设维护税、水资源税和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不包含在此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之中。

据了解,为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流程,河北省税务局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办理的效率。纳税人也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当地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或到办税服务厅,就合并申报事宜进行咨询。

(责编:张晓博、袁志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