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出台七项创新举措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发展

2021年04月26日08:49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药品零售企业实行“一业一证”

秦皇岛出台七项创新举措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发展

药品零售企业实行“一业一证”

近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七项创新举措,全力支持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展。

调整优化审批权限,重新调整《药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的审批权限,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药品零售企业同层办理、联合审批,将“一件事、一次办”落到实处。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市连锁药店内药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和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办理。各县区负责辖区内单体药店内药品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及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业务的办理,全行业实现“连锁药店市里办,单体药店就近办”。

推行企业“一业一证”。将《药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实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部门审查、联合勘验、统一出证”,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联合审批后,将药店零售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至6个月,压缩到15至20个工作日。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可注册到连锁总部,并向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备案。已备案执业药师办理变更质量负责人业务时,仅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表、备案表和承诺书即可,其他证明材料不再提交。

实施远程审方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行线上远程审方,由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通过网络对所属门店的药品处方实行线上远程审方,将企业非经营性成本压缩至最低。

放宽中药饮片限制。药品零售企业在申请中药饮片经营范围时,只经营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包括破壁饮片),不进行饮片处方调配的,可不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进一步压缩非经营性人员配备比例,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审批工作流程。针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及门店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将筹建和验收程序合并执行。按照药品经营管理规范、二类医疗器械管理标准、药店内保健食品审查标准,将三类许可资料及现场审查合并实施,压缩审批时限。

全面放开许可条件。对新开办药店不再设定距离及营业面积等要求,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记者师源 通讯员高扬)

(责编:方童、祝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