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种高速公路违法可进行非现场处罚
3月22日至4月12日非现场处罚5915起
从河北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通行秩序,河北高速交警梳理出6类78种符合非现场录入的违法行为,坚持“应录则录”“应审尽审”,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震慑力度。
从3月22日至4月12日,河北高速交警非现场录入交通违法5915起。除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外,录入逾期未检验的5起,超长超宽超高的19起,驾驶人未系安全带116起,乘车人未系安全带251起,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32起,未保持车间距5473起,不按规定使用报警闪光灯1起,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18起。
据介绍,与传统的现场执法相比,非现场执法有效弥补了警力不足,提高了路面管控效率,减少了高速公路的监管“盲区”。河北高速交警将联合业主单位,加大科技执法投入,扩大非现场执法覆盖面,通过数据研判分析各类违法的高发路段、时段、车型、轨迹等规律性特点,进行重点打击,让违法行为无法遁形。(通讯员李杨 记者崔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