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抓獲兩個買分賣分的犯罪團伙

交警提醒:買分賣分代扣分屬違法行為

2020年06月22日14:38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買分賣分代扣分屬違法行為

  6月4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刑偵大隊成功破獲以王某為首的買分賣分、偽造行駛証和李某為首的買分賣分、買賣駕駛証及身份証、盜用亡人駕駛証兩個犯罪團伙,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人,刑事拘留3人。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李某自2015年以來通過信息網絡收購不特定社會人員駕駛証記分,為他人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記錄的機動車交通違法﹔以2000元左右價格,收購未及時依法注銷的亡人駕駛証6本和相應居民身份証,其中3本通過山西晉中市非法中介人員李某輝倒賣給運城市平陸縣非法中介人員呂某,呂某又伙同他人使用亡人駕駛証為多輛黃牌大貨車處理交通違法並大量記分。

  對此,石家庄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買分賣分、代扣分等行為構成“提供虛假証言”的違法行為,甚至有可能構成犯罪。

  近年來,隨著電子眼抓拍等技術的完善,交通違法處理量不斷增大,一些買分賣分、代扣分等違法行為“火爆”起來。記者在QQ上搜索駕照代扣分、違章消分等關鍵詞,可以找到許多中介和交流群,比如,搜索“違章代扣”,就出現數個QQ群組,群組可按地區篩選,如“長沙違章代扣交流群”“成都駕証代扣”“河北違章處理中心”等。

  “知道花錢消分違法,但是方便,成本低。”一位張姓司機透露,她出門習慣開車,遇到不熟悉的路段或者夜行,很容易產生交通違法行為,“參加培訓或重新考試不僅需要金錢成本,還有時間成本,花錢消分要比這樣來得劃算。”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制度主要是教育引導駕駛人文明駕駛、安全駕駛。隻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減分。”石家庄交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駕駛人,一旦查實存在買分賣分、代扣分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對違法者從重處罰,而且交通違法會重新處罰。(記者崔叢叢)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