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考分配生比例不低於招生計劃的80%

2020年06月04日09:27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中考分配生比例不低於80%

河北省2020年中考招生政策出台

中考分配生比例不低於80%

近日,河北省教育廳印發《關於認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河北省繼續實行全省統一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應依據學生中考成績和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進行錄取。其中,優質高中指標生分配到初中學校,分配比例不低於招生計劃的80%。

通知明確,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在本市范圍內選擇部分公辦高中進行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自主招生范圍應控制在市域內,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試點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5%,自主招生應安排在當地中考成績公布以后進行。各市要將試行自主招生學校的試點方案向社會公布。

通知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實行計劃管理。招生計劃實行中考前公告制度,審批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其官網公告本市所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其中民辦高中招生計劃應包括學校招生總計劃數和審批地以外分市招生計劃數。

通知還對普通高中招生范圍作出進一步規定。縣(市、區)屬公辦高中學校原則上在本縣(市、區)域內招生,設區市城市區區屬公辦高中學校招生范圍,可由設區市教育局統籌﹔市屬公辦高中學校原則上在本市城市區范圍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市教育局確定。未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公辦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准,公辦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民辦高中以審批地范圍招生為主,在優先滿足審批地初中畢業生就學願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招收部分審批地以外(省內)學生。

同時,各地要落實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保障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普通高中舉辦的各類實驗班、試點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嚴格控制規模,健全科學公開公正的選拔機制,加強跟蹤研究和階段性評估。嚴格規范公辦普通高中“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招生行為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不斷完善信息公開體系,健全普通高中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制度。全面對照教育部“十項嚴禁”和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堅決制止並糾正違規招生行為。對於發現並查實的違規招生行為,按照事前叫停、事中糾正、事后處罰、終極追責的違規查處程序,及時做出處理和通報,努力營造全省良好教育生態。(記者馬利、桑珊)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