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盔、安全帶真的是“擺設”嗎?河北通報“一盔一帶”10起典型案例

2020年05月29日10:17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人民網石家庄5月29日電 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統一部署下,河北省公安交警正在積極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28日,河北通報了10起典型案例警示大家要佩戴安全頭盔、系好安全帶。

案例1:4月4日下午1點,在張家口清水橋北路,一男子駕駛摩托車在變道超越一輛三輪車后,車輛突然失控撞向中央隔離護欄,駕駛人與摩托車一同重摔在地。由於摩托車駕駛人未佩戴頭盔,頭部連續與護欄、地面發生碰撞,受傷非常嚴重,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查,摩托車駕駛人醉酒駕駛(血液酒精含量為331.10mg/100ml),且在通過路口時闖紅燈,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例2:4月7日凌晨1點,唐山市一輛轎車在行駛中突然撞上路邊燈杆,駕駛人王某因未系安全帶,頭部撞上擋風玻璃,受傷嚴重,而車上副駕駛人員系了安全帶,並無大礙。在對駕駛人王某進行救治中,交警發現其涉嫌酒后駕駛。王某的母親收到醫院通知趕到醫院,王某立即從病床上下來,長跪在母親面前懺悔。經血液檢測,王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89.05mg/100ml,屬醉駕。目前王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3:5月1日下午2點,邯鄲市的王某騎行電動自行車行至邱縣某路口,在轉彎時與李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王某從電動車上重重摔倒在地,因沒有戴頭盔,造成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案例4:5月1日晚7點,秦皇島的武某醉酒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沿盧龍縣一農村道路行駛時,因速度過快失控與雷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武某的頭部重重撞在摩托車把手上,摩托車在地上滑行了近10米。兩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和身體多處受傷,在地上留下多處血跡。

案例5:5月5日上午7點,秦皇島市盧龍縣的78歲孫某某騎行電動自行車到一農村道路時,與同方向一輛小型轎車發生刮蹭,孫某某反應不及,從車上摔下來頭部撞到地上。因孫某某未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受傷躺在地上一直昏迷不起,被及時送到醫院救治后所幸無生命危險。

案例6:5月6日下午2點,在邢台市巨鹿縣一路口,一輛電動自行車在該路口轉彎時,與一輛直行的黑色轎車相撞,電動車女騎車人的頭部重重的撞到了轎車的擋風玻璃上,人也被撞飛了起來。幸虧騎車人戴著頭盔,頭盔始終牢牢地保護著她的頭部。電動車女騎車人回憶起事故發生時的場景,感到十分后怕,她感慨的說:“幸好戴了頭盔,救了我一命,否則后果不堪設想”。經醫院診斷,該女子只是尾椎部位有一處輕微的骨折。

案例7:5月11日晚9點,在邯鄲市開發區一路口,一名男子騎著電動三輪車逆向快速行駛,在躲避其他車輛時突然失控,電動三輪車撞上了便道的台階才停下來,男子從車上甩出好幾米,頭部重重著地。交警趕到后,看到他坐在地上痛苦地抱著頭,因沒有戴頭盔,頭頂和腦后腫脹起兩個雞蛋大的包。交警與男子交談,發現他語言模糊,神志不清,不能站起,疑似顱腦受傷,隨后緊急將受傷男子送往醫院。

案例8:5月13日下午2點,在邢台市一招路口,一輛電動三輪車突然失控橫穿路口,在駕駛人的呼叫中重重的撞到路邊的石頭護欄,車輛側翻才停下來。三輪車駕駛人因沒有戴頭盔,額頭和眼角都撞破,血流滿面。經了解,原來該駕駛人因突發疾病無法控制車輛,執勤交警趕忙聯系120急救中心,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治療。

案例9:5月13日下午,在邯鄲市人民路與百花大街交叉口附近斑馬線前,一輛騎行的電動自行車與一輛轎車相撞,電動車騎行人未佩戴安全頭盔,其頭部重重的撞到汽車前擋風玻璃上,造成頭部受傷,所幸沒有其他更嚴重的傷害。

案例10:5月14日上午,邯鄲市的李某駕駛一輛貨車沿開發區東興大街快速行駛,行駛至路口時與右側駛來的由裴某駕駛的小型越野車劇烈相撞。李某因未系安全帶,在劇烈的撞擊中身體撞碎前擋風玻璃從車裡飛出去,受傷嚴重,而裴某因系著安全帶未受到嚴重傷害。

據統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小汽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車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汽車事故中因為不系安全帶被甩出車外造成傷亡的事故也比比皆是。“一盔一帶”是在發生事故后,保護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線。河北省交管局提醒廣大駕駛人、乘車人,為了安全,無論是駕乘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無論是在車輛前排還是車輛后排,請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楊文娟、於世強)

(責編:祝龍超、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