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人為峰——趙恆書法淺析

2020年05月09日15:54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書法之道,“書”是常例,由“法”煥然。一個“法”字,道不盡千辛萬苦,嘔心瀝血,積年累月,推陳出新。而書法家所致力的,全在“法”的臻於妙境。有鑒於趙恆善於思辨,這使他對書法規律的認識多了哲學的光芒,同時也促進了個人風格的形成和表達。以下,由六個切角入手,對趙恆的書法加以研析。

為情與為意。了解趙恆書法的企圖,可知他是以理做基礎,而偏重於性情抒發的。歷史上,書家屢有情意之辨。重情者,“任情恣性”(蔡邕《筆論》),鼓蕩生風﹔重意者,“沉密神彩”(同上),饒有韻味。二者在書寫中的分別,如同孫過庭《書譜》對王羲之與王獻之所做區隔:小王“鼓努為力,標置成體”﹔大王“志氣和平,不激不厲”。比之繪畫,則寫意畫,追求變形,生“氣”勃然﹔寫實畫,契合對象,以“工”為主。趙恆5歲傾心書法,秉承家傳,轉益多師,練就童子功。數十年積累比較,形成了他的個人見解,其認為:唐楷最規范、最成熟,但成熟也意味著成長到了頭,加之唐楷大家林立,彼此於法度上水火不容,要學成,隻好守於一家,亦步亦趨。換句話說,就是書法的基本功不是楷書,但楷書是書法發展的最后結果,是當今最為實用性的字體。在書法欣賞與創作上,惟駕馭筆法、墨法、章法,才是書法藝術創作與欣賞的前提條件。而被目為“戍卒、徒隸,出之天籟”的秦漢竹木簡,做為藝術朦朧時期人們在摸索中留下的一切形式要素,猶如“原始湯”,足以成為后來者從事創新的發展支點。榷之秦漢簡,以隸書為規矩,而“隸變之后無象形”,遂穩定了其后漢字字體,自此開啟楷書、行書、草書。趙恆立足秦漢簡,不惟高古,比之碑刻的以刀法代筆法,更直接地告示了古人筆意,這順理成章地成就了趙恆書法“心手達情”(王僧虔《筆意贊》)的爛漫。

為己與為人。趙恆書法,首先是要自己喜歡,他以為自己喜歡了別人才有可能喜歡,換句話說,就是說服了自己才能說服別人,先為自己后為別人,最終才能服務社會。中國文化原生於自然經濟時代,具有“自給自足”的特點。一部《論語》,說的就是怎樣從自我出發來認識和融入社會,孔子明言“學問是為己之道”,不像現在的人們,通過為別人做學問來落實“稻梁謀”﹔文人四藝之“琴棋書畫”亦然,皆著眼於君子消遣自娛、自我修養,而不會表演炫耀。但說到底,孔子還是要“推己及人”以成“仁”的。趙恆書法推己及人,為己更為人,明確規避“為藝術而藝術”,因為“為藝術而藝術”的結果隻能是陷入狹隘,淪落為“為藝術家自己而藝術”。好的藝術,需要讓人感覺既“好看”又“有用”——“好看”是因為美,能使人產生愉悅﹔“有用”有兩個著眼點,一是讓人能看懂,沒人能懂再好的東西也白搭﹔二是有意義,賦予藝術作品以認識意義。

為技與為藝。趙恆於書法,傾注了持久的大力氣。他以為離開功力與技法,藝術無從談起。藝術所追求的目的是美,然而藝術實現美的手段卻是技術性活動。需要指出的是:技術是一種不斷積累的過程,所注重的是形的質﹔而美卻排斥積累性,所注重的是形的新。新不一定等於美,但是美必須新。即便是古舊藝術作品,若沒有時間變化的印跡,不能切入時人的需要,也難以言美。新是不可重復的,作為藝術的書法,必然要求一書有一書的個性和情趣。真正的藝術並不源於必然性,而是源於偶然性,就像天才、靈感一般,都是由不可預測的契機作用的結果。由必然性生成的產品,隻能像機器制造一樣雷同。蔡邕在《九勢》中曰“惟筆軟則奇怪生焉”,書法以毛筆作書寫工具,可以說為書法藝術的形成制造了不容忽視的偶然性契機。細細領略趙恆書法作品,其筆鋒的走勢常有出人意料處。由書法的線性結構所決定,書法藝術的形式因素分為筆法、墨法、章法三部分。其中筆法是關鍵,而筆鋒的運動形式是關鍵中的關鍵——平動、絞轉、提按,形成了筆鋒運動的樞機。

為舊與為新。核之趙恆的藝術觀點和書法作品,他對新與舊的關系有比較深刻的認識。舊與新,可以理解為傳統與創新。中國有五千年悠久的文明歷史,以漢字為符號的書卷汗牛充棟。從文化角度看,瀏覽經史子集每每令人發生浩嘆:古人幾乎把我們所有能想的事、要說的話,都想到說過了。而從甲骨文開始,下迄“真草隸篆行”無數碑帖,更是把書法所有的點、線、面都表現淨盡了。那麼,當代痴迷於書法藝術的人們還能做些什麼?鑒賞趙恆書法,可以得出一種新的認識,即:創新不是無中生有,創新是對原有資源的重新排列組合。在前人做出充分的發現和開拓之后,今人創新,可以是提高自己選擇和運用過往積累豐富經驗的能力,更可以在意向的提升與強化上尋求突破。自古而今,仁人志士都願為歷史做出貢獻,趙恆也憋足勁欲進入歷史。歷史,可不單指過去,也包括現在和將來。

為法與為道。趙恆書法,饒有道心。中國書法,在日本稱書道。同一事物而有兩種不同的名稱,將之對比能給人一些啟發。蓋在日本人的理解中,“道為理之母,理為法之母”,書道,便凌空居於“形而上”。而中國人對道的理解格外尊崇,書法位列文藝范疇,乃一小技,尊卑不分為有教養的人不取。然而,書法又絕非“器”類(《易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否則便“君子不器”。說到底中國人是“以法致道”,法從於心依於理,必進乎道。此外,趙恆還善於追尋書法本源,他認為,唐楷源於晉書、晉書源於漢隸、漢隸源於大篆,反過來說,你臨摹《蘭亭序》而不懂漢隸,等於不知“骨”而隻知“皮”,肯定不得要領。趙恆推重流傳有400年之久的章草,喜愛藝術性極高的王鐸草書,承上啟下,邏輯清晰,仿如樹有深根冠必繁茂。這就觸及“道”的境界了。

為形與為神。漢字的字體是規范的,早自秦始皇“書同文”即加規定,由此可以說字體是固定的,是刻板的。但是,書體不同於字體,字體被要求不能變,書體卻要求隨意靈活。而書法生命力,最根本的一條是“法”必須活而不能死。趙恆書法契合石濤《畫語錄》所言:“我自用我法。”他從法入,還從法出﹔將從法入作為藝術表現的手段,將從法出做為藝術表現的目的。以趙恆臨帖為例,他認為同一個帖,為臨的像,比較低級﹔要這一次臨跟下一次必須不一樣,因為重點不一樣。在趙恆筆下,體現了漢字本身所具有的無限組合、無限塑造的可能性,使書法作品在視覺效果上具備了一種目的、一種價值、一種藝術生命。概而言之,趙恆在處理形與神的關系上,有明顯的傾向自然趨勢。這是一種藝術的自覺,近於老子所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要做到很難,不僅難在入乎規則、出乎規則,還要注意自然而不流於天真。

有句廣告詞說得好:“山高人為峰”。但是,要站到前人的肩膀上很難,而隻有當后人做出自己時代的貢獻后才能切實的更“高”。為此,讓我們對趙恆書法藝術的創造性充滿期待。

研析一位藝術家,首先離不開作品,因為藝術說到底要用作品說話﹔卻又不能止步於作品,因為真要了解一件作品,尚需了解它的背景,不明所以就搞不清“它是誰”“它從哪裡來”“它到哪裡去”?老實說,筆者對書法家趙恆還所知不多,而做學問離不開知人論世。(邢樹坤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