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軍人依法優先”不該這麼難

蔡斐

2020年05月09日17:5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標題:人民網評:“軍人依法優先”不該這麼難

  “活不起就別活。” 5月4日,退役殘疾軍人何某乘坐大巴時掏出殘疾軍人証准備購買半價票,卻被乘務員態度強硬告知 “証不好使”。隨后,何某在全價購票索要發票時,乘務員又丟下了這句令人痛心的話。

  乘務員對殘疾軍人的辱罵,讓人唏噓不已,更出離憤怒。殘疾軍人享受優待合理也合法。軍人是守衛國家安全的“鋼鐵長城”,他們隨時准備投入戰斗或者救援行動,隨時可能奉獻出自己的生命,因此,無論是現役軍人,還是退役殘疾軍人,都理應受到全社會尊重。《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六條也明確規定,持殘疾軍人証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長途公共汽車,且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待。也就是說,何某乘坐大巴購買半價車票是有法律依據的。

  5月7日,吉林市交通運輸局發布公告回應稱,將對涉事企業進行行政處罰﹔要求客運企業對涉事乘務員教育、處罰﹔要求企業向當事人當面道歉。這樣的處理決定,暫時平息了輿論的熱議,卻很難說能夠完全撫平大家心中的憤懣。

  從“軍人優先”到“軍人依法優先”,“依法”二字已經明確寫入了《國防法》《兵役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但梳理新聞報道,這不是第一例退役殘疾軍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時遭遇辱罵的案例。可以想見,這也不會是最后一例。要讓“軍人依法優先”的政策在全社會形成共識、落到實處,還需要引導和懲戒“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一方面,要通過有效的國防宣傳教育來提升全社會對“軍人依法優先”的廣泛認同。具體來說,可以通過大力宣傳《國防法》《兵役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國防法律法規,讓“軍人依法優先”成為社會普遍認可的自覺意識,更成為一種牢固樹立的法制觀念。同時,要將交通出行、看病住院、子女入學、轉業安置等方面給予軍人、軍屬的特殊照顧和優惠措施落實落細,開通“軍人優先通道”,設立“軍人優先專櫃”,增加“軍人依法優先”提示語,用地方擁軍擁屬的實際行動,凸顯對軍人合法權益的依法保障。

  另一方面,要通過嚴厲的法律責任追究來糾偏某些人對“軍人依法優先”的淡薄認知。或許是身處和平年代的時間太久,一些人唯利是圖,淡化了國防意識,忽視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基本道義。馬克思說,軍隊不生產谷物,但生產安全。“軍人依法優先”是出於對軍人職業的細致考量,本質是國家利益優先,於法有據、於情有理。對殘疾軍人本應半價的車費,既不減收,還冷嘲熱諷,這是對社會公序良俗的直接對抗,也是對“軍人依法優先”規定的背道而馳,必須對不履行優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厲處罰,展示法律強制性的一面。

  “兵者,國之大事。”“活不起就別活”,雖然只是某些乘務人員的一時口快之語,卻暴露了我們在推進軍人依法優先的共識目標上還存在短板。在這個意義上,不妨讓“活不起就別活”成為一堂警示教育課,用某些人恥辱的污點來推進軍人依法優先的工作重點,讓軍人的職業榮譽成為全社會集體呵護的亮點。

(責編:祝龍超、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