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要點》明確

今年河北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最低3萬輛

2020年04月27日15:24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今年河北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最低3萬輛

  ■全省公務用車領域新增或更換車輛選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逐步提高

  ■不得新增燃油公交車,若更新或新增,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於85%

  ■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鼓勵張家口市使用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在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初步形成覆蓋主要城市的城際快充網絡

  ■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近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要點》,推動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工作要點明確全年目標:2020年,全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最低3萬輛(標准車),力爭5.5萬輛(標准車),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0萬輛(標准車)。全省公務用車領域新增或更換車輛選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逐步提高﹔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於85%﹔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全省累計建成充電站1970座,充電樁65625個。

  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著力構建智能汽車創新發展體系。提升融合創新能力,加大對純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等優勢產品及關鍵設備研發及產業化的支持。

  創新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提高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佔比。推動公務用車領域示范應用,推動省、市黨政機關配備公務用車新增或更換機要通信用車選用新能源車比例為100%。大力支持綠色低碳出行。落實新能源出租車推廣政策。繼續推動公交領域推廣應用,今年,各市新增或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於85%,不得新增燃油公交車。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鼓勵張家口市使用氫燃料電池公交車。

  優化完善政策體系。根據國家財政補貼政策要求,調整完善我省補貼政策。完善使用環節便利政策體系,研究鼓勵新能源汽車使用配套政策,對各市核心區域內新能源汽車和燃油汽車停車差異化收費,對懸挂新能源專用綠色號牌的新能源汽車實行路權優惠及差別化交通管理措施。

  優化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充電設施網絡,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初步形成覆蓋主要城市的城際快充網絡。完善供電配套基礎設施。加快住宅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與改造,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記者米彥澤)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