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2020年04月18日09:10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石家庄市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4月17日,石家庄市民政局、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的通知》。新標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執行,將惠及約16.3萬城鄉困難群眾。

  此次提標后,石家庄市城市低保標准由之前的每人每月671元(8052元/年),補差標准為每月平均不低於385元,提高到最低為每人每月766元(9192元/年),補差標准為每月平均不低於400元。農村低保標准由之前的每人每年4842元,補差標准為每月平均不低於220元,提高到最低為每人每年5760元,補差標准為每月平均不低於242元。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把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嚴格落實各項政策法規,規范審核審批程序,加強城鄉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把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扶貧對象納入低保范圍,發揮社會救助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和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記者吳培源)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