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社會公眾科學佩戴口罩指南發布

2020年03月30日12:23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日前,貴州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發布貴州省社會公眾科學佩戴口罩指南,指南全文如下:

貴州省社會公眾科學佩戴口罩指南

為科學精准指導社會公眾做好自我防護,全面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指南。

一、可不戴口罩的情形

1.公園、綠道、景區、大街等戶外場所,野外勘探、高空作業、建筑工地和農作勞動等戶外勞作,且無人員聚集。

2.個人獨處、獨自駕車、獨自戶外行走、獨自室外體育運動或非群體性室內體育運動。

3.居家且家庭成員無發熱、咳嗽等異常症狀,貴州健康碼為綠碼或黃碼。

4.在通風良好並按規定消毒過的場所辦公或召開小范圍會議,所有人員體溫檢測正常,無咳嗽、打噴嚏等異常症狀,間隔距離不少於1米,每人佔有面積不少於1平方米(按要求必須戴口罩的特殊行業、崗位除外)。大范圍會議和培訓,所有人員體溫檢測正常,且貴州健康碼均為綠碼,參會人員間隔距離不少於1米,每人佔有面積不少於1 平方米。

二、必須戴口罩的情形

1.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入境來黔返黔人員(從入境到隔離結束),需戴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氣閥符合KN95/N95及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

2.普通門診、病房等醫務人員,醫療機構急診醫務人員,從事疫情防控相關的行政管理人員、警察、保安、保潔等,需戴醫用外科口罩。

3.有發熱、咳嗽、打噴嚏等症狀的人員,與居家隔離、出院康復人員共同生活的人員,以及餐飲從業人員和單位食堂工作人員,需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4.處於醫院、車站、機場、超市、商場、餐館、公共交通工具、廂式電梯、監獄、養老院、福利院、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圖書館、理發店、美容院、賓館公共空間、社區和單位進出口等人員流動性較大的場所,以及其他通風不良的密閉公共場所,工作人員在工作時、社會公眾在人員聚集或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小於等於1米)時,需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三、注意事項

1.佩戴、脫除口罩前后應洗手。佩戴口罩時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應遮蓋口鼻,調整鼻夾至貼合面部。佩戴過程中避免用手觸摸口罩內外側,應通過摘取兩端線繩脫去口罩。

2.佩戴多個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護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並可能破壞密合性。

3.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和醫用外科口罩均為限次使用,累計使用不超過8小時。各種對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無証據証明其有效性。

4.建議公眾日常均隨身攜帶口罩,以備不時之需。

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下發的疫情防控有關指令與本指南不符的,以本指南為准。

貴州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2020年3月25日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