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傳承人“動起來”,技藝才能“活起來”

2020年03月13日10:12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傳承人“動起來”,技藝才能“活起來”

傳承人“動起來”,技藝才能“活起來”

——探析非遺傳承人管理機制的“河北經驗”

蔚縣剪紙國家級非遺傳承人周兆明(前排中)正在授徒。(資料片) 河北省非遺保護中心供圖

3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施《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不僅對傳承人認定更加嚴格規范,且正式建立起動態退出機制等措施。作為非遺大省,河北省一直都在探索動態管理機制,讓傳承人隊伍動態化,打破原先的隻進不出規則,對不合格的、履職不達標的傳承人設置紅線、亮起紅燈。業內人士表示,此舉必將進一步規范各級非遺傳承人隊伍,為非遺項目的活態傳承和發展發揮積極影響。

完善認定機制

嚴格准入門檻,選出合格傳承人

“非遺真正深入民心,是近十多年的事兒。關於其各項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完善,是一個不斷摸索的過程。”我省業內人士介紹,非遺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特別是國家級非遺傳承人制度,是非遺保護的基本制度,是非遺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由於我國在此領域起步晚,加之非遺豐富且復雜,所以一直是“摸著石頭過河”,不斷總結完善相關制度體系。

我省非遺資源豐富,但是在最初,大家重視程度不夠,這些非遺技藝散落在廣袤大地之上,缺少呵護和管理。非遺這個概念被人們接受之后,民間重視程度高漲,一度出現蜂擁申報的情況。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多種情況:某項技藝明明在當地某姓家族傳承逾百年,但認定非遺傳承人時,卻無法說清楚流傳脈絡,也經不起考証和推敲,找不到突出代表性傳承人。還有一些技藝,多家都有傳承,因實物及資料詳實程度不同,結果有的被認定為傳承人,有的就遺憾落選。甚至在某些地域范圍,一些非遺出現了民間認可和官方不認可的情況。

“比如音樂會、中幡、武術等非遺技藝,幾乎都存在傳承人的分歧。”我省民俗專家王晟告訴記者,冀中一帶這種情況很普遍,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也很復雜,有歷史原因、有地域因素、有門派傳承因素等。然而,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則是,各地對非遺傳承人的認定門檻太低且不精細。

那麼,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成為非遺傳承人呢?採訪中,我省不少專家學者指出,需要具備以下幾個特征:所傳非遺是祖先所創造的﹔親自參與活態傳承﹔原汁原味傳承﹔自覺傳授給后人﹔具有一定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

此次在國家級非遺傳承人認定上,就充分考慮到這些現實問題,《辦法》從技藝精湛程度、代表性和社會影響力、傳承活動開展、品質修養等方面,對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條件作出了細化規定。首次明確一般每五年開展一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增加材料復核、根據需要安排現場答辯、公眾異議等評審程序和環節。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將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的公示時間修改為20日。

“新規的施行,進一步嚴格和規范國家級非遺傳承人的認定條件和程序,有利於選出德才兼備的合格的傳承人。”省文旅廳非遺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建立退出機制

“河北經驗”探索有效管理

毋庸諱言,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載體,能否選拔出合格的傳承人,將直接關系到這類活遺產能否得到傳承的問題。然而,一旦當選為傳承人了,是否就意味著終身不變?是否就意味著一勞永逸呢?新的《辦法》對此明確回答:不合格則退出。

“咱們河北可以說是第一個吃螃蟹的。”採訪中,省文旅廳非遺處相關人員介紹說,《辦法》中尤為值得關注的是,建立起國家級非遺傳承人退出機制,明確了取消國家級非遺傳承人資格的五種具體情形,“這裡凝結著咱河北的智慧,是河北在全國率先嘗試動態管理退出機制。”

《辦法》明確五種情況可取消傳承人資格: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採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的﹔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累計兩次評估不合格的﹔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背社會公德,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自願放棄或者其他應當取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資格的情形。

記者獲悉,目前,我國已認定五批共3068名國家級非遺傳承人,中央財政給予傳承人每人每年2萬元傳習補助,支持其開展傳習活動。據了解,截至2020年2月底,我省公布了五批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877人,其中入選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149人,總數位居全國第四位。

記者從許多非遺從業者和民俗研究者那裡了解到,近年來一些非遺傳承人在申報認定時非常積極,但被認定后,得了實惠,就不思進取,不怎麼傳授技藝﹔還有一些傳承人認為傳承資格就應該“父子相替”……這些短視狹隘的觀念,阻礙了非遺項目的保護、傳承和發揚。

“享受了權利,就必然要履行相對等的職責和義務。實行動態管理,打破終身制,有利於非遺的長遠保護。”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黨支部書記杜雲生告訴記者,傳承人不僅僅是非遺的重要承載者,更是傳遞者,為了鼓勵傳承人積極開展傳承展示活動,監督傳承人履行傳承義務,2012年,我省在全國率先制定了省級非遺傳承人年度審核認証管理辦法,通過對傳承人進行審核認証,健全傳承人保護機制,規范全省非遺管理制度。

“動態管理制度實施后,很快就有3名省級非遺傳承人因審核未通過,被取消資格,1名給予警告,並要求其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門進行督促整改。”杜雲生說,最近的一次是在2018年對2017年度省級傳承人(含國家級)進行審核,採取地方自審與省廳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在傳承人自查、各市級文化行政部門按照要求自審的基礎上,最終採取考察座談、面試答辯、實地核查等方式,對我省536名省級傳承人(含國家級)進行了年度審核認証。其中528人通過審核,1人給予警告,4人由於身體原因喪失傳承能力的仍保留傳承人資格,3人取消代表性傳承人資格並從2019年起停止發放傳承人補助。

“退出機制能夠推動真正願意獻身於此的傳承人積極主動地做好傳承工作,著力培養好繼承者,把老祖宗的技藝一代一代接下來、傳下去。”蔚縣剪紙國家級非遺傳承人周淑英表示,相信隨著新規的實施,非遺傳承人真正“動起來”,古老非遺才能真正“活起來”。(記者龔正龍)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