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代表審議:規范考核內容 讓河湖長“動”起來

2020年01月11日09:16  來源:河北新聞網
 
原標題:省人大代表審議:規范考核內容 讓河湖長“動”起來

  河北省人大代表認真審議省河湖保護和治理條例草案

  規范考核內容 讓河湖長“動”起來

  “條例草案堅持河湖保護和治理並重,統一規劃、綜合施治、合理利用,科學嚴謹、目標明確、措施有力。”1月9日,在河北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上,省人大代表在分組審議《河北省河湖保護和治理條例(草案)》時一致認為,制定這一條例,對於依法系統治理水生態、保護水環境,加快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河北具有重要意義。

  草案強化河湖保護和治理規劃引領。審議中,規劃由誰來編制、誰來批准成為代表們討論的焦點。有的代表建議,應當明確市、縣兩級規劃的編制和批准程序,並與省級規劃相一致。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河湖保護和治理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從單一河道治理向流域之治、生態之治轉變,草案強化了跨區域統籌、全流域治理內容。對此,有的代表提出,河湖保護和治理不僅應省際間協同,省內市與市或縣與縣之間也應加強協同。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增加省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統籌指導有關市、縣級人民政府建立河湖保護和治理區域協同機制的有關內容。

  不光推行“河湖長制”,還要實現“河湖長治”。有的代表建議,要規范河湖長考核內容,壓實河湖長主體責任,讓河湖長真正履職“動”起來。據此,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增加省、設區的市、縣(市、區)每年應當組織開展河湖長制工作考核的內容,使之符合工作實際。

  確保河湖安全,草案加強對水資源、水工程、水生態的全鏈條保護。有的代表提出,應當完善水循環利用、水資源涵養及生態補償的相關內容,加大保護力度。有的代表建議,應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建立補償機制,解決區域間補償差異較大的問題。據此,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增加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加強山地植被養護以及明確具體生態補償標准和辦法的內容。

  法律法規的生命力在於施行。代表們普遍認為,經過多次審議修改,條例草案廣泛凝聚了社會共識,已基本成熟,建議本次會議予以表決,為我省河湖保護和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記者周潔)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