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體制機制建設,深化入海河流綜合整治,推進城鎮污水綜合治理,全面推行‘灣長制’。”民建河北省委在提案《強化環渤海綜合治理 改善近岸海域生態環境》中提出建議。
提案指出,國家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出台后,我省渤海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入海河流和近海海域環境質量不斷改進。但是,綜合治理也暴露了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比如,一些地方責任體系、整治方案還不健全。
對此,民建河北省委建議,在秦皇島進行“灣長制”試點基礎上,推動唐山市、滄州市出台本級“灣長制”實施方案及相關制度。按照屬地管理要求,編制並實施河口海灣污染整治方案,構建環渤海“灣長制”責任體系。全面建立考核獎懲制度,確保“灣長制”落地生根,保障日常巡查工作取得應有的效果。同時,要對因失職、瀆職導致海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記者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