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保護和治理條例》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人民網石家庄11月24日電 (商帆)為推進衡水湖生態修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加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衡水湖保護和治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衡水湖保護和治理條例》新聞發布會現場。 人民網 商帆攝
據介紹,《條例》共九章68條,圍繞衡水湖保護和治理中的規劃與管控、資源保護、污染防治、生態修復、入湖河道監管、保障和監督等方面作出規范。
《條例》堅持把“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作為立足點和出發點,要求編制有關開發利用規劃時,充分考慮衡水湖自然資源保護和生態環境治理需要。條例規定,建立鳥類等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檔案,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實施可能對鳥類生活習性和棲息環境造成危害的噪音侵害、光侵害、食物污染、違規投喂等行為,科學開展增殖放流,加強森林資源保護。
衡水湖屬於封閉性內陸湖泊,水體自淨能力差,條例主要聚焦衡水湖自身開展全方位保護和治理。條例明確,在自然保護區要嚴格控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和廁所無害化改造,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實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管理。
條例還專章規范入湖河道監管,確保入湖水質達標。條例明確入湖河道沿線保護區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任,專門對水資源保護、河道管理和保護、排污監管、畜禽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控制等方面作出規范,同時強調了入湖河道各級河長職責。
條例明確自然保護區內六種禁止性行為,並嚴格設置相應法律責任,確保“管得住、管得好”。根據條例,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捕撈、採藥、開墾、開礦、挖沙等活動造成破壞的,處三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從事水產、畜禽等規模性養殖活動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的實施,將為衡水湖的保護和治理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對提升衡水湖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維護生物多樣性,保障區域生態安全,推進綠色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總工程師田建輝介紹道。
據悉,衡水湖是華北平原唯一保持沼澤、水域、灘涂、草甸和森林等完整濕地生態系統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內陸淡水濕地生態系統和國家一、二級鳥類為主要保護對象,被譽為“京津冀最美濕地”“華北綠明珠”,在維護京津冀區域生態系統和保護珍稀瀕危鳥類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