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道路交通事故1至8月大數據分析出爐

河北省城市道路交通事故1至8月大數據分析出爐
未按規定讓行成城市交通事故頭號“殺手”
日前,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對今年1至8月全省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進行了分析梳理。數據顯示,全省城市道路共發生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98%、1.63%,其中未按規定讓行是城市交通事故的頭號“殺手”,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害最大,酒駕、有多年駕齡駕駛人事故數明顯上升。
超6成交通事故由未按規定讓行等6類違法行為引發
今年4月在石家庄市,一輛小型轎車沿南二環東延路向北左轉彎時,碰撞到沿南二環東延路行駛的一輛電動三輪車,造成電動三輪車上一人受傷,一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今年6月在唐山市,一輛小型普通客車沿建設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長寧道口南200米人行橫道時,與由西向東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該行人死亡。
交管部門分析認定,這兩起事故的發生都因未按規定讓行。因此釀成的死亡悲劇,駕駛人要負事故全部責任。
根據發布的數據,從道路交通事故特點分析,未按規定讓行、違反交通信號、醉酒駕駛、未保持安全距離、無証駕駛、超速行駛6類違法行為導致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佔事故總數的21%、23.42%。其中,未按規定讓行導致的事故最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佔事故總數的9.04%、10.1%。
“‘文明禮讓、守法行車’是交通出行中的重要規則。”省公安廳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眾在日常生活中,應牢記交替通行、拐彎讓直行、禮讓行人等行為准則,同時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共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受傷害最大
電動自行車因輕便、靈活、經濟,成為城市道路交通中主要出行方式。但是很多騎車人無視交通規則引發交通事故,其中因不戴頭盔而導致的傷亡屢見不鮮。
數據顯示,從傷亡人員交通方式上看,1至8月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步行人員、摩托車駕乘人員死亡最多,分別佔總數的30.68%、19.56%、11.46%。其中,駕乘電動自行車人員死亡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71%。
“造成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最大的因素是顱腦損傷。”省公安廳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大大減少事故中的傷亡幾率。
今年3月,秦皇島某小區內一輛機動車與電動自行車相撞,電動自行車騎車人頭部重砸在地,當場昏迷。與之對應,今年5月在滄州市渤海新區,一輛電動自行車因逆向行駛,與一輛小轎車發生嚴重碰撞,騎車人被撞飛5米。幸虧事故中騎車人的頭盔牢牢戴在頭上,除腿部輕微擦傷外身體其他部位沒有大礙。
“從這兩起交通事故中不難看出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省公安廳交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電動自行車騎車人在行駛中應遵守交通規則,守法出行,同時時刻正確佩戴頭盔,減少事故傷害。
僥幸、大意心理易引發交通事故
行車安全無小事。擁有多年駕駛經驗的“老司機”是否事故發生幾率較小?答案並不樂觀。
根據發布的數據,6至10年駕齡的駕駛人共發生事故起數、死亡人數佔總數的32.29%、31.7%﹔11至15年駕齡的駕駛人,共發生事故起數、死亡人數佔總數的20.38%、18.44%﹔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則佔發生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總數的13.47%、9.73%。進一步分析顯示,6至10年、11至15年駕齡的駕駛人事故數呈上升態勢,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上升10.93%、12.23%。
車禍猛於虎,謹慎駕駛更安全。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行車中應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切忌麻痺大意。
此外,酒駕、無証駕駛等引發的交通事故在今年有所上升,同樣不容忽視。
數據顯示,1至8月酒后駕駛導致事故起數同比上升24.8%﹔醉酒駕駛導致事故起數同比上升29.27%﹔無証駕駛導致事故起數同比上升24.24%﹔違反交通信號導致事故起數同比上升10.98%。
“僥幸心理要不得,按照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嚴禁酒后駕車應成為社會共識。”省公安廳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交管部門將進一步強化警力部署,加強重點時段、路段的查控,同時嚴管嚴懲醉酒駕駛,切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記者霍相博 通訊員於世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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