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长谈减负”专访

坚持清理和防范并重 多措并举抓好清欠工作

杨建文

2021年11月09日15:11  
 

清欠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将清欠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督促监管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清欠工作。

清欠工作开展以来主要工作

理思路、建机制,增强做好清欠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目标任务。清欠工作开展以来,结合监管企业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印发了《省国资委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监管企业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及目标任务,要求监管企业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督促监管企业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清欠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各监管企业由集团公司负总责的清欠工作机制。各监管企业均明确了分管领导、主管部室和具体联络员,确保责任层层落实,为开展清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摸底数、抓关键,夯实清欠各项工作基础。摸清台账底数。为防止瞒报漏报和边清理边拖欠情况的发生,2019年分别在不同工作阶段组织监管企业对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清欠工作有关问题口径,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各企业“回头看”情况分别由集团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后完成底数上报。为确保不留死角,“零报告”企业也进行严密核查,每月按要求上报最新进展情况,确保监管企业清欠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2020年,在无分歧账款已清偿完毕基础上,两次组织监管企业以子分公司为重点,对已清偿账款、举报投诉落实情况、新增拖欠账款等情况开展自查,防止出现数字清偿、纸面清偿现象。2021年9月初,按照全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调度会议工作部署,组织监管企业对台账内账款清偿情况、投诉举报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开展自查自纠,推动监管企业清欠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动态跟踪进展。清欠专项行动期间,积极组织监管企业建立明细台账,逐笔明确资金来源和清偿计划,逐月统计监测清偿进展,及时更新报送明细台账。专项行动期间,累计向省减负办报送周报、月报29期。同时,结合省减负办月度通报,对清偿进度缓慢的个别监管企业进行督办,并每周报告清欠工作进度,督促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2021年以来,组织部分监管企业每月梳理统计报送投诉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其中经确认属于清欠范围未清偿完毕的企业每周报送最新清偿进展。同时,针对2020年底尚有在司法程序账款的监管企业,每月报送剩余有分歧账款推动解决情况表,督促监管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清偿工作。

强监督、促整改,形成清欠工作强大合力。强化督导调度。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清欠工作,清欠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召开两次党委会、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听取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省国资委清欠工作安排。委领导分别赴河钢集团、开滦集团等企业就清欠工作开展督导,并先后三次组织监管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召开清欠工作推进会,就贯彻落实省领导工作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对清欠工作进度要求及瞒报漏报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按照全省清欠工作通报要求,三次组织对清偿进度缓慢企业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相关约谈情况报送省减负办。核实举报投诉线索。组织监管企业以投诉举报问题为导向,围绕第三方评估电话回访、国务院减负办及省减负办等部门交办、省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审计问题整改等渠道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开展排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建立完善监管企业举报投诉事项台账,明确各企业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对监管企业举报事项台账及最新进展进行更新,清偿一笔销号一笔。2021年10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三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企业针对经确认属于清欠范围未清偿完毕账款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并每周报送最新清偿进展,凡清偿账款提供支付凭证进行佐证,确保11月底前清偿完毕。

抓源头、强管理,加快健全防止拖欠长效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向2021年1-6月份涉及举报投诉问题较多的部分企业及时转发省领导对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关于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通报》的批示意见,组织涉及监管企业对上半年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特别是要以线索核实为抓手,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导致拖欠的内外部原因,持续查漏补缺,从源头防范拖欠账款。强化长效机制建设。组织监管企业联络员深入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制度,严格落实《2021年河北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具体要求,督促监管企业将及时支付情况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搜集和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巩固清欠工作成果 加快健全防止拖欠长效机制的通知》有关文件资料,为监管企业在加强业务源头管理、规范合作方管理、严格业务合同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借鉴。

监管企业清欠工作成效

清欠工作开展以来,省国资委监管企业96855.38万元无分歧账款已于2019年11月底全部清偿完毕,提前完成清欠工作年度任务目标。截至2020年底,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剩余账款为4929.7万元,均已进入司法程序及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法院最新调解和审判结果,截至2021年10月底已清偿908.15万元,剩余未清偿账款正在司法进程中。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减负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减负办工作安排,一是继续抓好监管企业举报投诉问题处理,督促监管企业按照清偿计划完成清偿任务,紧盯剩余拖欠账款司法程序,严格依据法院审理结果做好清偿工作。二是督促监管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和应付账款管理等制度建设,坚持清理和防范并重。三是督促监管企业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从源头防止拖欠账款情况的发生。(作者为河北省国资委副主任)

来源:河北省工信厅

(责编:张晓博、祝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