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长谈减负”专访

着力清费减负 助力企业发展

杨洲群

2021年11月09日15:06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清费减负特别是清理涉企收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助力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清费减负政策措施,切实加大了清费减负降本工作力度,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负担,努力为企业保驾护航,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落实,加大清费减负力度

全面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处室分工负责,系统上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把这项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持续督导推进。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协同推进工作落实,形成了工作合力。先行清理规范。国务院《意见》正式实施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迅速行动,先行印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城镇相关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迅速开展清费专项行动,指导各地通过开展收费专项清查、收费情况调研等活动。全面推进落实。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在深入调研摸排全省相关行业收费情况的基础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多次研究,广泛征求各市、省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等各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河北省《实施意见》,共五个方面20项措施。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报送省司法厅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对策措施,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同意,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冀政办字〔2021〕31号)印发实施。加强督促指导。河北省《实施意见》印发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主动指导各地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求6月底前全部出台。在推进工作中,我们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工作的函》,明确要求各市地、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直到县区一级,及时排解推进工作中难点,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组成2个工作组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广邢台市发展改革委“三早、三明、一深入、两跟进”(早汇报、早发动、早布置,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分工、问责机制,深化细化降费标准,宣传报道跟进、部门协同跟进)工作经验,引导各地细化实化落实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组织召开全省调度会,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工作进展,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目前,各市已经全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全面推进实施。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有效地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实体经济成本,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改善。河北省做法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肯定,邢台市在全国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清理规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0亿元左右。

着力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优化全省口岸营商环境,切实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一方面,全面核查清理。对口岸收费特别是报关、报检、货代、船代、物流、仓储、港口服务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规范;另一方面,强化收费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的,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竞争逐步降低收费标准,不得违规加收其他费用;对独家经营的,加强监管,破除垄断,逐步引入市场竞争,通过引进船代货代企业释放市场活力,以竞争方式降低服务收费。同时,严格清单管理,及时将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在中国(河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目录清单之外无收费。

着力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规范管理,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同时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努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着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按照交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持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分路段、分车型给予货车减免5%-17%的通行费优惠,有效降低了全省物流成本,疏导了部分路段通行压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鲜活农产品运输、重大节假日小客车通行及集装箱车辆、客运班车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助企惠民。前三季度,全省累计减免通行费37.4亿元。

着力降低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为助力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在与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衔接基础上,2020年11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741号)。2021年9月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1190号),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由80元调整为6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20元调整为15元,5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30元调整为25元。通过完善检测收费政策,有效规范了检测收费行为,避免因采用不同价格检测试剂及另行加收服务费导致收费标准偏高问题,进一步减轻了广大群众负担。

着力排查整治停车服务乱收费。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公共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的精神和要求,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参与总体方案以及《全省停车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制定工作,并结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专门印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停车收费标准制定及规范管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为准则,认真对照《2020年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格〔2016〕1424 号)中的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深入开展相关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各市地已全面组织开展了停车管理领域收费规范管理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在收费标准制定及规范管理方面未发现明显问题。

担当作为,做好下步工作

切实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按照充分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的原则,修订完善《河北省定价目录》,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项目,及时修订发布收费目录清单。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杜绝政府部门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持续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成果,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全力抓好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积极有效推进落实,进一步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搞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相关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按照国家要求和省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切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政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配合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开展专项整治,搞好收费抽查检查工作,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围绕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推行公正监管,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公平竞争。继续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倒逼各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者为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

来源:河北省工信厅

(责编:张晓博、祝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