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明年起將啟動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人民網石家庄12月30日電 本網從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正式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這是河北省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實際行動。
據了解,2021年以來,人社、財政、稅務部門積極協同配合,緊盯建立統一規范、責任分擔、運行高效、可持續發展的省級統籌目標,先后出台《河北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管理辦法》《河北省失業保險省級統收統支管理辦法》《河北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績效考核辦法》《河北省失業保險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辦法》《河北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經辦規程》,形成了省級統籌“1+4”政策體系。建立了以失業保險政策全省統一為核心、以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為基礎、以基金預算管理為約束、以經辦服務管理和信息系統為依托、以基金監督為保障的“五統一、兩建立、一健全”省級統籌制度。
“五統一”包括:統一政策制度。統一全省參保范圍、繳費費率、繳費基數、保障對象、基金支出項目、待遇標准確定、轉移接續等政策。統一基金收支管理。失業保險基金由省級統一集中管理,“收支兩條線”全額繳撥,統收統支。統一基金預算管理。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實行省級管理,統一編制。統一經辦服務管理。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失業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在失業保險參保登記、權益記錄、轉移接續、待遇領取等方面實現全省標准統一、流程一致、服務便捷、全省通辦。統一信息系統建設。依托河北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台,建成支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的省級集中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統一業務指標、統一經辦流程、統一技術標准,強化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實現業務流程一體化、服務內容多樣化、監管決策智能化。
“兩建立”包括:建立責任分擔和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后各級政府的工作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綜合考慮各地實際,按照事權、財權和激勵約束原則,建立責任分擔機制,明確收支缺口分擔責任。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制度運行監控考核機制,加強考核評估,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提升省級統籌運行管理水平。健全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基金運行風險預測和調控,健全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風險防控體系,落實基金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內控制度,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基金安全。
據介紹,實行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將進一步提升失業保險基金互助共濟功能和使用效能,增強基金保障能力,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推動河北省失業保險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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