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先行啟動個人養老金制度
石家庄先行啟動個人養老金制度
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上限1.2萬元,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稅,領取時按3%繳納個稅
11月2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公布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宣布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36個城市或地區啟動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作為先行城市,在石家庄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從即日起可開戶繳納個人養老金。
如何開戶,什麼是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是在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基礎上,由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包括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參加人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商業銀行等渠道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通過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兩個賬戶開立后,就可向資金賬戶繳費、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
為什麼要設立兩個賬戶?據介紹,個人養老金賬戶用於登記和管理個人身份信息,並與基本養老保險關聯,記錄個人養老金繳費、投資、領取、抵扣和繳納個人所得稅等信息。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作為特殊專用資金賬戶,與個人養老金賬戶綁定,為參加人提供資金繳存、繳費額度登記、個人養老金產品投資、個人養老金支付、個人所得稅稅款支付、資金與相關權益信息查詢等服務。
如何繳費,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萬元,可在自然年度內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納,繳費額度按自然年度累計,次年重新計算。對於參加人來說,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負擔能力來靈活選擇是每年參加還是分部分年度參加,也可以在年度內選擇自己所需要的繳費額度,可以一次性繳納,也可以分次繳納。
個人養老金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可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參加個人養老金能享受哪些政策?在繳費環節,每年不超過繳費上限1.2萬元的部分,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預扣預繳或次年匯算清繳,在個人所得稅前辦理扣除﹔在投資環節,取得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參加人不區分領取方式和領取額度,均按照3%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何領取,是否存在投資風險?
為更好實現補充養老功能,在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時,參加人可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方式由參加人自己決定,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
參加人身故的,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可以繼承。參加人出國或出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會保障卡被注銷的,商業銀行可將參加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金轉至其本人或者繼承人指定的資金賬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賈江表示,和一般金融產品相比,個人養老金產品要具備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幾個方面的屬性。《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規定,參加人自主決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資金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的品種和金額。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要以“銷售適當性”為原則,做好風險提示,不得主動向參加人推介超出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養老金產品。(記者董昌 通訊員李曉龍)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