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和新頒布的《疫苗管理法》正式施行。“兩法”體現了最嚴謹的標准、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為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為更好地理解兩部法律,人民網獨家專訪了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許彥增,為大家詳細講解《藥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以及河北如何貫徹實施“兩法”,保障藥品安全。
近年來,我國藥品產業快速發展,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深化,藥品安全監管持續加強。然而現行藥品監督管理制度與黨中央、國務院對藥品監管工作的新要求、與新時代廣大人民群眾對藥品安全的新期待、與藥品工作所面臨的新形勢存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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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藥監局出台關於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支持藥品零售經營規模化、規范化發展。意見提出,引導“互聯網+藥品流通”規范發展,允許“網訂店取”“網訂店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