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 鼓励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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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保定7月6日电 (张继航)7月6日,从保定市委组织部获悉,该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凡在该市以农民为职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的骨干人员以及返乡入乡创业的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并享受相应待遇保障。
据了解,为建立符合新型职业农民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审办法,保定市制发了《保定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明确规定申报范围、专业设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待遇保障等内容,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民专家”,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涉及农艺、畜牧、工程三个专业,设置初级、中级两个层级,初级只设助理级;其评定以业绩能力为导向,降低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凡是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1-60周岁,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实践经验丰富,推广、示范、带动能力强,生产经营或指导服务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新型职业农民,均可参加评审。
获得职称的“农民专家”,将获得一系列扶持、服务政策。领办新型农业主体、创办实体的,在涉农项目、平台创建、竞赛评选、人才奖励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优先享受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奖补政策和农业保险政策;在申领创业担保贷款中,适当降低担保门槛;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在人才选拔、政府表彰奖励、党员发展、村“两委”干部选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据悉,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由本人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村委会、乡(镇)党委政府、县(市、区)人社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市人社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初级职称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考核认定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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